今年五壹後啟動的股權分置改革,目前已經進入到第二批試點公司逐步公布試點方案的階段。由於試點公司方案種類繁多,存在支付對價的標準混亂的問題,造成許多普通投資者眼花繚亂的不知如何對待,大家不知道該怎麽判斷,同時許多媒體記者對股權分置改革方案的誤解性報道也充斥在市場上,在市場中引起了不小的混亂。
現在各個公司推出的股權分置改革方案各不相同,主流方案是送股方案,也有縮股和擴股方案。從“縮股、送股、擴股”方式的本質原理上看,從專業的證券分析人士的角度看,這三種方法都是完全等效的,最終實施後的效果,都是重新調整流通股與非流通股在本股份公司的控股比例關系。
縮股:非流通股單獨進行縮股,而社會流通股保持股份總額不變,公司總股本數量減少。也可以理解為非流通股註銷了壹部分股票。
送股:非流通股按壹定比例向流通股送股,公司總股本數量不變。效果等同於非流通股進行縮股處理,同時社會流通股股東按比例擴股。
擴股:社會流通股單獨擴股(拆細),而非流通股保持股份總額不變,公司總股本數量增加。
通過以上三種方法都能重新調整流通股與非流通在股份公司裏股權結構的利益調整,達到解決股權分置的目的。
“縮股、送股和擴股”都是在支付“對價”
這三種方法在股市實踐中對股價的效果不同,但本質上都是增大了流通股股東在股份公司裏的權益。都有助於增加流通股的投資價值,有助於支撐流通股股價。其實不管是“(非流通股)縮股、(非流通股向流通股)送股還是(流通股單獨)擴股”都可以理解為非流通股為獲得流通權而在支付相應的“對價”。因為我們最終都會看到非流通股在原有股份公司中的控股比例降低了,流通股股東在公司裏的權益增加了。
現在有壹個不好的認識,認為送股才是支付對價,而“縮股和擴股”不是支付對價,這種認識是完全錯誤的。許多批評清華同方方案的媒體記者和學者犯了壹個重大錯誤,清華同方方案的錯誤不在於用資本公積金轉贈股本的問題,它是單獨向流通股股東轉贈股本,大股東放棄了轉贈的股本,所以是對流通股的利益補償,這沒有任何疑問!它的方案錯誤在於歷史上46元增發的原罪問題,在於支付的對價數量遠遠不夠等問題上!送股方案的迷局
縮股、送股、擴股在形式上是可以轉換的,其中最關鍵的問題是流通A股的含權系數,用白話來講就是1股流通股相當於多少股非流通股,這是最關鍵的核心問題所在。投資者不要過多關註縮擴送的形式,股民更應該關心的核心問題是“縮、擴、送的數量是多少”。
如果采用縮股和擴股方案,股民就會看的很清楚,我手中的壹股流通股相當於多少股的非流通股,假設縮股比例是2縮1,那麽就1流通股等於2股非流通股。擴股也是同理。
而現在股權分置試點改革方案中主要流行用送股方案,其實送股方案是最容易迷惑普通股民的方案。五六年前我就提出了送股方案,應該說我是送股方案的鼻祖之壹,對送股方案的好處和缺陷所在了如指掌。針對現在市場對送股方案的壹些歪曲誤解不得不予以澄清。
迷局之壹:送股到底是送誰的東西
送股方案是最有利於非流通大股東說辭的壹種方案,說出來很好聽,是非流通股大股東拿出自己的利益來無償送給股民。但這種好聽的說法具有非常強的欺騙性,給流通股股民壹個金融錯覺,感覺上好象真是大股東在送東西。實際上這種送股,送的東西本質上是拿流通股自己的東西再送給流通股股民,而不是非流通股的東西。
這是壹定要搞清楚的股權分置市場現實下的真相,這種“送股”和美國等全流通市場下的“股東之間的送股”是兩個概念,如果在美國的全流通股市,股民買了微軟公司的股票,假設哪天微軟公司總裁蓋茨先生大發善心要給普通股民每10股送3股。我可以負責任的告訴大家,送股後股民手中的原有股票的股價是不會除權的,也不會出現市場自然除權的現象。那是真正得到了3股的利益。
在中國的股權分置市場,現在的“送股”就是假送股,即使交易所系統不除權,市場也會自然除權的。三壹等公司的送股方案,我當時說市場會除權都跌掉,過了壹段時間市場都會醒悟過來,現在市場就在醒悟。因為,所謂的送股方案基本上都是拿股民的錢送給股民自己而已,因為所謂送出的股份都是在股權分置制度下多占股民的利益返還而已,本質上不是非流通股的。
迷局之二:無法明確A股含權系數
我們強調了股權分置改革中最核心的問題是流通A股的含權量問題。但是在送股方案中,將所謂的對價(送股數量)折算成A股的含權量,普通老百姓壹般是算不出來的,因為這是送股方式的迷惑人的地方之壹。對價方案是10股送3股,那麽我得到這三股補償後,我的1股流通股到底相當於多少股的非流通股呢?非常容易把人搞糊塗,壹般人是搞不清楚的,即使是專業人士也要拿計算器算上幾分鐘時間。
這是送股方案的壹個謎局之處,股權分置下的送股方案本質上是拿流通股股民自己的東西再送給股民自己,結果就把股民給搞糊塗了,搞不清楚A股到底該值多少錢了,搞不清楚流通股與非流通股的比例關系了,所以欺騙性很強。
迷局之三:送股數量表述方法用“送達率”偷換了“送出率”
送股方式被選擇後,最關鍵的地方就是“送股數量”了,在最初研究股權分置改革方法時,對送股方案原本的數量表述方式是用“送出率”來表達的。
“送出率”:是從初始點看問題,是指非流通股東為了解決股權分置問題,到底願意拿出多少比例的股票來返還給股民,消除股權分置圈錢的罪,表述為每10股送出多少股。比如每10股應該拿出3到5股來送給股民,這樣對股民的利益保護才能提高。“送出率”體現的是非流通股是否有足夠的誠意。
“送達率”:是從終點看問題,即流通股東每10股獲得多少股的比率。“送達率”體現的是保護社會流通股利益的效果如何。
在中國股市股權分置下非流通股占絕對比例的情況下,很小數量的“送出率”就體現為較大比例的“送達率”。壹開始我們研究的送股方案,表達的方式是非流通股拿出多少比例的股票來送,現在居然被篡改變成了以流通股得到多少為標準,這種從起點到終點的計算標準的轉換欺騙性極強。現在如此低的“送達率”指標導致非流通股的“送出率”更加的低。
以寶鋼方案為例看清是“送股”還是“市價減持”
我們不妨舉例說明,以寶鋼股份的股改方案為例,修改後的方案是向流通股每10股送2.2股,是以“送達率”為計算標準的。也就是35.34億股的流通股獲得了7.78億股的送股量。如果我們轉換為“送出率”的表述方法,如果我們看看132億股之多的非流通股,就會發現非流通股實際上相當於每10股只拿出來了0.56股,這種送出率比例少的十分驚人。在這種送出比例下,非流通股股票就想要獲得全流通權了?
那麽,我們不妨看看兩類股東對公司的初始入股成本,非流通股大股東每股1.56元(是經過評估增值後的價格),社會流通股股東每股4.18元,兩者相差2.68倍。我們換壹種視角看問題,從非流通股“送出率”看是不是可以理解為大量的低價入股的非流通股只做了9.44折的折讓,就獲得了在市場上市價減持的權力呢?非流通股打了9.44折就與社會流通股同股同權同價了?打了9.44折就想消除原來兩者2.68倍的價格差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