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信達澳銀產業升級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的投資目標:
抓住經濟結構調整中傳統產業升級和新興產業發展的戰略機遇,精選受益於產業升級和新興產業發展的股票,在嚴格控制風險的前提下,努力實現基金資產的長期穩定增值。
2.信達澳銀產業升級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收益分配原則:
(1)本基金每份基金份額享有平等的分配權;
(2)收益分配過程中發生的銀行轉賬或其他手續費用由投資者自行承擔。當投資者的現金紅利少於壹定金額,不足以支付銀行轉賬或辦理其他手續時,基金登記機構可自動將投資者的現金紅利按除權單位凈值折算成基金份額;
(3)在滿足相關基金分紅條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收益每年最多分配六次,每次基金收益分配的比例不低於收益分配基準日可分配利潤的20%;
(4)基金合同生效不滿3個月的,不得進行收益分配;
(5)基金收益分配方式有兩種:現金分紅和紅利再投資。投資者可選擇現金分紅或根據除權單位凈值自動將現金分紅轉為基金份額進行再投資;如果投資者不選擇,本基金默認的收益分配方式為現金分紅;
(6)基金分紅之日至收益分配基準日(即計算分配利潤的截止日)的時間不得超過65,438+05個工作日;
(7)基金收益分配後,每份基金份額凈值不能低於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準日的基金份額凈值減去每份基金份額的收益分配金額不能低於面值;
(8)法律、法規或監管機構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