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民可以找證券會舉報索賠。目前,我國法律支持對投資者權益的法律保護,法律也明確規定,投資者因證券虛假陳述蒙受個人損失的,那麽相關上市公司及其責任人應當承擔法律責任,近年來,投資市場的金額越來越龐大,也能直接證明,現在許多人的生活水平已經達到了想要的生活水平,這些人,手上有多余的資金。
但是,無奈自己對投資的門路不懂,所以,各種被公司詐騙的信息不斷出現,因上市公司違規信息披露引發的雷爆事件也層出不窮,不久給投資者造成了巨大損失,還對社會造成了負面影響,眾所周知,康得新企業因為120億財務造假,新倫科技300億財務造假,他們的後果跟結局我們都清楚,只能說他們的個人行為是觸目驚心的。
因為他們的行為已經嚴重傷害到公司股東的利益,看到這些消息後,全國各地的股民壹夜未眠,因為他們不想看到自己購買的股票出現波動,可是市場就是如此,他們不會跟妳討價還價,這就是資本的社會,眼看股價暴跌,自己卻力不從心,所以,我建議股東應該怎麽樣去主張維權這個問題需要慎重考慮,條件允許的話,可以找專業的去去處理。
畢竟,專業的人處理這些問題會更清楚,面對這個問題的時候,通常會采用風險代理方式,即律師不預先收取律師費,只有在官司勝訴,股東獲得賠償後,才按照雙方約定的適當比例支付律師費,訴訟費用大概為索賠金額的2%左右,例如,索賠2萬元,預付訴訟費300元,索賠10萬元,預付訴訟費2300元。
以上的問題,是我個人的想法,如果各位還有其他的想法,都可以在下方評論或者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