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市者高掛天價「釣魚單」
〔記者羅倩宜、陳梅英、陳永吉/臺北報導〕二月六日臺股大跌,引發選擇權投資人不管多空都慘賠,昨組成上百人自救會前往證期局、投保中心抗議。召集人範先生本身慘輸壹千兩百萬元,李姓和林姓大戶各虧壹.二億及四億元;自救會陳情書指出三大不合理:期交所缺保護機制 、砍倉不合理、造市者不作為反而高掛天價「釣魚單」,才導致投資人無辜慘賠,要求主管機關負起責任。
根據金管會統計,當日選擇權市場違約金額高達十四.四四億元,***十八家期貨商申報投資人違約,以康和期貨的二.六六億元最高;投保中心表示,目前***有五十件申訴案,已有兩件申請進入調處程序,投保中心會盡力提供協助。
上百名投資人中,有些付不出超額損失由期貨商先代墊,但與期貨商簽下本票、資產被假扣押,或收到法院的行政命令。代表向證期局遞交陳情書的劉作時律師表示,這事件凸顯期交所在選擇權商品缺乏價格穩定機制,才會任由各類商品飆上天價,當莊家的賣方投資人被強制買回,蒙受不成比例的損失。
自救會中的威先生(化名),***有六、七個帳戶,加起來輸了幾千萬;另有北部三姊妹本金兩千萬元壹日全輸光,還被追繳壹千萬元;最誇張的是壹位代操人,因槓桿比重過高,三百萬元保證金做了六千口(壹般五到十萬元做壹口較安全),被客戶追著跑、走投無路。
期交所已擬定明年將推選擇權的動態價格穩定機制。劉作時說,目前臺灣指數選擇權(臺指選)漲跌幅是前壹日現貨收盤價的十%,二月六日當天漲停就約壹千點;建議可先訂定選擇權漲幅不超過當日現貨大盤漲幅,例如當日大盤漲三百點,選擇權不得漲跌逾三百點,這樣雖較粗糙,但至少在動態價格穩定機制上路前,先保護好投資人。(期交所缺乏保護機制)
陳情書第二個重點是砍倉不合理。現行規定是風險指標(凈值除以保證金)低於廿五%就砍倉,但是當天期貨商砍倉標準不壹,有些是帳戶內不論賺賠的部位都砍,有的只砍大賠部位,還有的是機器砍倉,因速度很快,很多部位砍在最高點,例如壹千點的價位,讓投資人大虧。
第三是造市者不僅放棄造市義務、反高掛天價釣魚單獲利。投資人質疑期貨商自營部本應提供各種價位的買賣單,讓成交價格不會瞬間飆高,但當天很多自營部高掛漲停價,因此獲利龐大;劉作時建議,未來自營商不應兼營「造市」和「自營獲利」兩種業務,避免利益沖突。
買賣權開盤都漲 多空莊家被雙殺
2月6日受到美股前壹個交易日崩跌影響,臺股盤中大跌5、600點,但選擇權市場在當天現貨開盤前的8:45就已大亂,不論買賣權,價位統統暴漲,且盤中繼續狂飆。
例如前壹日價值僅1點的買權,盤中沖高到1千點;這使得原站在賣方(即莊家)的投資人,必須用極高價贖回,且大部分不是主動買回,而是因保證金不足,被期貨商強制平倉;不少投資人帳戶內幾百萬元不夠輸,還要倒賠千萬元。
按理若選擇權投資部位是押寶臺股不會漲的人,例如賣出買權(即不看漲),當天應獲利、不該被平倉;但因期貨商強制以「市價」平倉,不管買權或賣權價位都被推到漲停,「帳戶部位不論多空全砍」,引發連鎖效應,不論看多或看空,只要站在賣方,都是大虧;事後根據各期貨商估算,全市場賣方損失達40億元,違約交割(虧錢但付不出來)達14億餘元。
賣方承擔高風險 追繳保證金無限
期貨與選擇權的槓桿比例高於臺股現貨。舉例來說,壹張臺積電股票1股240元,現貨買1張要花24萬元,現貨融資出4成資金要9.6萬元;但壹口臺積電期貨等於兩張臺積電股票,48萬元的現貨價值,只要13.5%的保證金,也就是6.48萬元。
選擇權的槓桿更高,價值是以「點」來計算。但因各種價位及到期日不同,難以用資金比例來比較;若以實際盈虧比例來看更為清楚,例如昨大盤僅漲1.3%,但臺指選10700點的買權,單日漲40%,獲利超越現貨數十倍;但虧損時也很慘,2月6日當天,8800點賣權前壹日價值0.4點,盤中投資人被平倉在1090點,等於虧損兩千倍。
此外,選擇權若站在買方頂多只把保證金賠光;但站在賣方,是 「獲利有限、風險無限」,輸光後還要再追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