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獲得優先配售權
投資者在股權登記日(T-1日)收盤時持有壹定數量的正股,就可以獲得可轉債的配售權。可獲得的可轉債由持股數量與配售比例決定:上海市場:可配售手數=股權登記日收市後持有股數×配售比例/1000。深圳市場:可配售張數=股權登記日收市後持有股數×配售比例/100。
二、獲得優先配售權後,投資者所持有的正股可以賣出,也可以不賣出。
三、在申購日的那壹天,投資者只要帳戶裏有現金的情況下,直接輸入委托代碼,就可以得到轉債,同時帳戶裏的現金就變成“某某轉債”。
需要註意,配債因為需要持有正股壹定時間,因此會面臨正股價格下跌的風險,因此配債的風險相對於直接申購可轉債而言要高。
股票持倉股配債是上市公司的壹種融資行為。如果投資人持有壹家發行債券的公司的股票,就有優先購買該上市公司債券的權利。購買當天,投資人只需在賬戶中存入足夠的現金,輸入委托代碼,即可獲得該可轉債,同時,賬戶中的現金將成為可轉債資金。
股票配債的意義:
1.適度控制可分離可轉債附贈認股權證的發行量。可分離可轉債行權權益融資是通過附贈的認股權證行權進行的,這也是導致國有股權稀釋風險的原因所在。
2.制定合理的行權價格。在保證國有上市公司國有資本控制權的前提下,權益融資不能通過大量附贈認股權證實現,提高行權價格就必然成為增加融資額的重要途徑。
3.適當運用行權比率。較大的行權比率可以吸引投資者,提高行權成功率和融資效率,然而過大的行權比率同樣會影響國有上市公司國有資本控制權是否被稀釋的問題。因而,公司要慎之又慎地確定合理的行權比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