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四類樣本指數
1.滬深300
2.上證180
3.上證50
4.股息指數
二、綜合指數類2
1.上海綜合指數
2.新綜合指數
三、七種分類指標
1.股票指數
2.b股指數
3.工業指數
4.商業指數
5.房地產指數
6.公共索引
7.復合指標
四、其他三個指數類別
1.基金指數
2.政府債券指數
3.公司債券指數
妳問的上證指數,大致是指16的上述四類;
狹義上是指上證指數。其樣本股均為上市股票,包括a股和b股,壹般反映上交所上市股票的價格變動情況。7月19915正式發布。
上海證券交易所綜合股票指數全稱是上海證券交易所綜合股票指數,是國內外常用的反映上海股票市場整體走勢的統計指數。
上交所整理了上交所,7月1991日發布,上交所撤單以“點”為單位,基準日為1990+2月19。基準日期定為100點。
隨著上海股市的不斷發展,2月21、1992日新增上海a股指數和上海b股指數,以反映不同股票(a股和b股)各自的走勢。6月1993,1日新增上證分類指數,分別為工業指數、商業指數、房地產指數、公用事業指數和綜合行業指數,以反映不同行業股票各自的走勢。
至此,上證指數已經發展成為包括綜合股價指數、a股指數、b股指數、分類指數在內的壹系列股價指數。
2.計算公式
上證綜指是以報告期內發行的股票數量為權重,采用發牌公式計算的加權綜合股價指數。
報告期指數=(報告期采樣股票總市值/基準日采樣股票總市值)×100。
總市值= ∑(市場價格×發行股票數量)
其中,基準日采樣股票的總市值也叫除數。
3、修正方法
當總市值因非交易因素發生變化時,采用“除數修正法”修正原固定除數,以保持指數的連續性。校正公式如下:
修正前的樣本股票總市值/原除數=修正後的樣本股票總市值/修正除數,從而獲得修正後的連續性,並據此計算未來指數。
股票分紅時,指數不做修正,任其自然下跌。
根據上海證券市場的實際情況,遇有下列情況之壹的,必須進行修改:
(1)IPO;
(二)股票退市;
(3)股本金額的變化(配股、配股、減資等。);
(4)股權退出(暫不納入指數)和股權恢復(重新納入指數)
(5)匯率變動
新股上市:新股上市第二天納入指數,即當天不納入指數,但當天收盤後指數進行修正。修正方法如下:
當日總市值/原始除數=當日總市值+新股發行數量×當日收盤價/修正除數。
除權:在除權交易日開盤前修改指數;
前壹日總市值/原除數=[前壹日總市值+除息股發行數量×(除息報價-前壹日收盤價)]/修正除數
權利的收回:在有轉讓的股票除權基準日,該股票被排除在指數樣本股之外;
復權:被撤銷股份供股上市流通後第十壹個交易日起納入指數計算範圍。
4、指數的發布
目前上證指數是逐筆實時計算的,即每次有新的交易時重新計算指數,計算出的樣本股價格(X)按照以下原則確定:
(1)如果當日沒有成交,X=前壹日收盤價。
(2)如果當天有交易,X=最新成交價。
上證綜指每天都以各種方式向國內外市場廣泛發布。
上證指數是什麽意思?
上證系列指數的計算
上證指數系列以“點”為基礎。
基準日期、基準期和基準期指數
基期也叫除數。
上證180指數是1996年7月1日正式發布的上證30指數的延續,以2002年6月28日上證30指數3299.05的收盤指數為基點,於2002年7月1日正式發布。
上證50指數的基準日為65438+2003年2月31,以該日50只成份股的調整後市值為基期。基期指數定為1000點,自65438+2004年10月2日正式發布。
上證紅利指數基準日為65438+2004年2月31,當日所有樣本股調整後市值為基期。基期指數定為1000點,自2005年6月起正式發布。
上證指數基準日為1990 65438+2月19,基期指數為100點,於7月19915日正式發布。
新上證指數以65438+2005年2月30日為基準,當日所有樣本股總市值以1000點為基準,自2006年第壹個交易日起正式發布。
上證a股指數以1990 65438+2月19為基準日,以當日全部a股總市值為基期,基期指數定為100點,自1992 2年2月21日起正式發布。
上交所b股指數以2月21,1992為基準日,以當日所有b股總市值為基期,基期指數定為100點,從8月17,1992正式發布。
分類指數的基準日為1993年4月30日,基期為當日相應行業類別所有股票的總市值。基期指數統壹定為1358.78點(上證綜指4月30日收盤價1993),自6月1993日起正式發布。
上證基金指數以2000年5月8日為基準日,以當日所有證券投資基金的總市值為基期。基準日期指數為1000點,於2000年6月9日正式發布。
2.計算公式
上證綜指系列由特許加權綜合價格指數公式計算。
上海證券交易所180指數
上證成分指數以成份股調整後的股本為權重,計算公式為:
報告期指數=報告期調整後成份股市值/基準日調整後成份股市值× 1000。
其中,調整後市值= ∑(市價×調整後股本數),成份股在基準日的調整後市值也叫除數,調整後股本數采用分級的方法調整成份股的股本。根據國際慣例和專家委員會的意見,上海證券交易所成分指數的分級方法如下表所示。例如,某股票的流通股比例(流通股本/總股本)為7%,小於10%,則以流通股本為權重;壹只股票的流通比例是35%,落在區間(30,40)內,對應的加權比例是40%,所以總股本的40%作為權重。
流通比(%) ≤ 10 (10,20)(20,30)(30,40) (40,50)(50,60) (60,70) (70,80) > 80
加權比例(%)流通比例20 30 40 50 60 70 80 100
上證50指數
上證50指數采用股息加權法,按照樣本股調整後的股本進行加權。計算公式為:
報告期指數=成份股報告期調整後市值/基期× 1000。
其中,調整後市值= ∑(市場價格×調整後股數)。調整股本數量通過分級和備案調整成份股的股本。上證50指數的分級方法如下表所示:
流通比(%) ≤ 10 (10,20)(20,30)(30,40) (40,50)(50,60) (60,70) (70,80) > 80
加權比例(%)流通比例20 30 40 50 60 70 80 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