減持常規意義來講肯定是利空。但凡出現大股東公告減持消息,妳持有的股票都要引起足夠重視,因為妳正面臨股價真正大跌或快速上漲或快速回落壹兩周後絕地反擊股價翻番的風險與利好!
①利空出現時股價的位置價格不高甚至都很低,而且低位橫盤很久,技術上跌不動了,出利空消息是配合主力收集籌碼,所以要當成利好對待。盯緊了,看它是屬於快速上漲還是快速回落後絕地反擊的類型,跟著莊家完成最後收集籌碼的買進,享受上漲的快樂。
②股價在高位出重大消息,無論利空還是利多的消息都要作為利空賣出信號。 消息永遠是催化劑!
這要從兩方面看:第壹如果是基本面有變化當然是向不好的方面變,減持肯定是不好的消息,那就要考慮自己是否還有持有的必要。 第二如果沒有甚麼特別不利的消息而大股東減持可能是大股東自身的壹些原因和上市公司關系不大,可考慮按原計劃操作。
不管是上述甚麼原因最起碼證明現在股價的價位不低,可能會是壹個階段性的頂部,持有者可考慮做做差價調調成本。
擴展資料
相關規定
壹、自2016年1月9日起,上市公司大股東此後任意連續3個月內通過證券交易所集中競價交易減持股份的總數,不得超過公司股份總數的1%。
二、上市公司大股東減持公司人民幣普通股票(A股)、人民幣特種股票(B股)時,減持比例 中的股份總數 按照境內外發行股份的總股本計算。
三、上市公司大股東通過協議轉讓方式減持股份的, 單個受讓方的受讓比例不得低於 5% 。協議轉讓價格範圍下限比照大宗交易的規定執行。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及本所業務規則另有規定的除外。
四、上市公司大股東通過協議轉讓方式減持股份,減持後持股比例低於5%的股份出讓方、受讓方,在減持後6個月內應當繼續遵守《減持規定》第八條、第九條的規定;減持後持股比例達到或超過5%的出讓方、受讓方,在減持後應當遵守《減持規定》的要求。
五、本所結合上市公司大股東、董監高減持預披露計劃及其實施情況以及協議轉讓情況,定期對其減持行為進行事後核查。發現存在違規行為的,將按照《 減持 規定》和本所業務規則的規定予以處理。
百度百科-減持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