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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失去財產怎麽繼承?

父母不在了,我怎麽繼承財產?

父母去世後,其財產由其法定繼承人繼承。在我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父母死亡後,其子女為第壹順序繼承人,享有平等的繼承權。子女不存在的,由父母或者父母的其他親屬作為第二繼承人繼承。

首先,確定繼承人

父母去世後,首先要確定法定繼承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的規定,子女為第壹繼承人,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父母無子女的,由其父母或者其他親屬作為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第二,清理遺留問題

確定繼承人後,就要清理父母的財產。包括父母的房產、銀行存款、股票、基金等財產以及債權債務。

第三,辦理繼承證書

繼承人需要向當地公證處申請繼承證明。申請時需要提供父母死亡證明、繼承人身份證明等相關證件。公證處將核實並出具繼承證書。

第四,遺產的分割

繼承人取得繼承證書後,需要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的規定分割父母的財產。如果多個繼承人之間有分歧,可以協商解決,也可以起訴。

總而言之:

父母去世後,其財產由其法定繼承人繼承。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子女是第壹順序繼承人,享有平等的繼承權。子女不存在的,由父母或者父母的其他親屬作為第二繼承人繼承。遺產分割時,需要根據法律規定進行分割。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第十條規定,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第壹順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開始後,第壹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如果第壹順序沒有繼承人,則由第二順序的繼承人繼承。本法所稱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本法所稱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本法所稱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的兄弟姐妹、養的兄弟姐妹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