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權是壹種合約交易。以滬深300etf期權為例,它有買方和賣方。這也意味著,雙方之間需要有壹個最終的交易點,即行權和履約過程中買賣雙方的交易價格,也就是期權的行權價格。
通常,行權價格是期權買賣雙方事先約定的價格。但在滬深300指數期權規則中,行權價格由交易所制定,其每份期權合約都有自己的行權價格,在期權到期前不會發生變化。
但需要註意的是,在大多數情況下,期權買賣雙方采用的期權交易方式屬於差價交易的合約,而不是真正的行權。
什麽是差價交易合同:
這是最熟悉最常見的交易方式。以滬深300etf期權為例。比如小明買了壹個200元現價的看漲合約。隨著時間的推移,合同的當前價格達到400元。如果小明選擇平倉,他就以400元賣出合約。在這個過程中,買家小明可以獲利200元(包括交易費用)。
這就是差價交易的合約,客觀上可以理解為開盤價與收盤價的差價完成的投資行為。運動和鍛煉是有壹定區別的。
那麽什麽是行使權利:
嚴格來說,行權是指期權合約的買方(權利人)要求賣方(義務人)按照約定的時間、價格和方式履行期權中約定的壹項義務,這才是真正的行權。這個價格是買賣雙方約定的,也就是行權價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