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深圳、上海證券賬戶卡:
深圳證券賬戶卡:
投資者:可以通過所在地的證券營業部或證券登記機構辦理,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證及復印件,委托他人代辦的,還需提供代辦人身份證及復印件來辦理證券開戶。
法人:持營業執照(及復印件)、法人委托書、法人代表證明書和經辦人身份證辦理證券開戶。
證券投資基金、保險公司:開設賬戶卡則需到深圳證券交易所直接辦理。
開戶費用:個人50元/每個賬戶;機構500元/每個賬戶。
上海證券賬戶卡:
投資者:可以到上海證券中央登記結算公司在各地的開戶代理機構處,辦理有關申請開立證券賬戶手續,帶齊有效身份證件和復印件。
法人:需提供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原件或復印件,或民政部門、其他主管部門頒發的法人註冊登記證書原件和復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以及經辦人的有效身份證明及其復印件。
委托他人代辦:須提供代辦人身份證明及其復印件,和委托人的授權委托書。
開戶費用:個人紙卡40元,個人磁卡本地40元/每個賬戶,異地70元/每個賬戶;機構400元/每個賬戶。
投資者辦理深、滬證券賬戶卡後,到證券營業部買賣證券前,需首先在證券營業部開戶,開戶主要在證券公司營業部營業櫃臺或指定銀行代開戶網點,然後才可以買賣證券。
證券營業部開戶程序:
個人開戶需提供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深、滬證券賬戶卡原件及復印件。
若是代理人,還需與委托人同時臨櫃簽署《授權委托書》並提供代理人的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法人機構開戶:應提供法人營業執照及復印件;法定代表人證明書;證券賬戶卡原件及復印件;法人授權委托書和被授權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單位預留印鑒。B股開戶還需提供境外商業登記證書及董事證明文件
填寫開戶資料並與證券營業部簽訂《證券買賣委托合同》(或《證券委托交易協議書》),同時簽訂有關滬市的《指定交易協議書》。
證券營業部為投資者開設資金賬戶
需開通證券營業部銀證轉賬業務功能的投資者,註意查閱證券營業部有關此類業務功能的使用說明。
選擇交易方式:
投資者在開戶的同時,需要對今後自己采用的交易手段、資金存取方式進行選擇,並與證券營業部簽訂相應的開通手續及協議。例如:電話委托、網上交易、手機炒股、銀證轉賬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