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多個做市商的利弊
1.多個做市商的好處是,多個做市商同時存在有助於削弱單個做市商的控制能力。做市商之間的競爭有助於降低買賣價差和交易成本,使做市商報價更加市場化,價格形成更加準確客觀。
2.當然,由於競爭的存在,做市商無法像壟斷做市商壹樣獲得穩定可觀的利潤,多個做市商中的單個做市商承擔風險的能力也可能不如壟斷做市商,市場價格波動也比實行壟斷做市商的市場更強。但多元化的業務體系在壟斷做市商制度的基礎上,通過增加做市商數量,在做市商定價中引入競爭機制,在實現連續交易、活躍市場的同時,提高了市場信息的透明度,保證了交易的公開公平。正因為如此,多做市商制度是國際期貨和期權交易所的普遍做法。
3.在壟斷做市商制度下,做市商基本上壟斷和控制了價格的形成。為了削弱壟斷做市商的地位,大多數證券交易所開始引入多做市商制度。從理論上講,多做市商制度中的做市商為了贏得客戶的委托,必須在報價上進行競爭,以最優惠的報價條件吸引客戶的委托,從而為投資者提供最佳的交易條件。因此,做市商競爭成為做市商市場效率的重要保障。
二、什麽是納斯維克市場?
納斯達克是英文縮寫“NASDAQ”的音譯,在美國全稱是“全美證券交易商協會自動報價系統”。它建於1971年,是世界上第壹個電子證券市場。它利用現代計算機技術將美國6000多家證券公司連接起來,形成美國統壹的場外二級市場。1975通過立法確定了本系統在二級證券市場的法律地位。納斯達克的發展與美國高科技產業的成長相輔相成,被譽為“美國新經濟的搖籃”。
三、上市條件
1.需要300多名股東。
2.符合下列條件之壹:
1)股東權益(公司凈資產)不低於15萬美元,近三年至少有壹年稅前營業收入不低於10萬美元。
2)股東權益(公司凈資產)不低於3000萬美元。不少於2年的業務記錄。
3)在納斯達克流通的股票市值不低於7500萬美元,或該公司當年的總資產和總收入不低於7500萬美元。
3.年度財務報表必須報送中國證監會和公司股東備查。
4.這種情況下至少要有三個做市商參與。每個註冊做市商必須能夠以正常的買賣價格購買或出售超過65,438+000股股票,並且必須在每次交易後90秒內將所有交易價格和交易量返回給NAS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