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陽雪是除肖亞文外另壹個與芮小丹最親近的朋友,小時候她們兩家是鄰居。歐陽雪父母離異,母親不知所蹤,父親再娶,也不管她,她就和個孤兒差不多。她12歲的時候就去飯店打工,後來擺攤賣過餛飩,開過小吃店。壹個偶然的機會拉芮小丹入股開了壹家飯店。
在芮小丹第壹次請丁元英吃飯的時候,場面壹度很尷尬,丁元英的壹首舊作《蔔算子·自嘲》把坐陪的幾個文化人都擠走了,歐陽雪卻難為丁元英。最終以丁元英給歐陽雪指定壹支股票擔保盈利,芮小丹借給丁元英20萬擔保費收場。
歐陽雪並不是要欺負人,她告訴芮小丹,難為丁元英只是看看他有多在乎她,又告訴她她戀愛了,要幫她看著點門戶。深深的姐妹情啊。
丁元英籌劃格律詩扶貧事件時,要找壹個空頭股東,想到了歐陽雪,條件是盈利歸歐陽雪,虧損歸丁元英。
這件事歐陽雪只是出壹個名字取得合法控股權,不用出資,穩賺不賠,沒有任何風險,這種好事壹般人都不會拒絕。
可是歐陽雪不想掙這種“偷偷摸摸”的錢,她說要幹就來真的,真出資,風險自己擔,是不是很豪氣?
歐陽雪對結婚有自己的看法,年近三十還沒嫁人有自己的原因,書中有描述:
歐陽雪說:“嫁漢嫁漢,穿衣吃飯。我自己掙衣掙飯了,就不用賣自己了。”
肖亞文說:“也不全是穿衣吃飯,還是有個感情問題。”
歐陽雪說:“妳都說了,有點感情基本上也是假的。我雖然沒多少文化,可婚姻那點事我還是想明白了。親爹親娘都靠不住,人家男人憑什麽要養活女人?就是因為女人能讓男人那個。我看過那種片子,男的使勁,女的叫喚,女人跟男人討點吃穿還真不容易。女人為什麽害怕第三者插足?就是因為她的那東西無效了,人家的那東西有效了,那東西得有效才能當吃當喝。婚姻有什麽用?能離婚就沒用,有用的就是分男人點財產。”
歐陽雪說:“我壹想到嫁個男人在我身上翻來滾去,還得吃我的、喝我的,我心裏就受不了。
我們都覺得結婚生子才是正常的生活方式,單身的、丁克的、出櫃的就不正常,不可理解,甚至還歧視他們。其實沒有什麽正常不正常的,只要沒影響到別人,那是人家的權利。
與樂聖談判失敗後,葉曉明幾個早已密謀退股,三個人壹起在機場出現。
葉曉明終於攤牌了,說:“董事長,事情到了這種地步,我也就沒什麽可隱瞞了。直說吧,我們三個要求退股。當然,公司法規定股東……”
歐陽雪壹擡手打斷了葉曉明的解釋,冷冷地說了兩個字:“可以。”
歐陽雪早已看透了他們幾個,不願意聽他廢話,要退就退,幹凈利落。
給馮世傑退錢的時候還問他那輛車折價多少,當然馮世傑也沒臉折價。
歐陽雪做事不拖泥帶水,幹凈利落,胸襟氣度更非這幾個男人可比,所以我說她是女中豪傑,當不為過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