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兩年以上(含兩年)股票交易經驗的自然人投資者可以申請開通創業板市場,但需要當場簽署《創業板市場投資風險揭示書》,簽署文件後兩天即可開通交易。?
原則上不鼓勵此類投資者直接參與創業板市場交易。如果他們堅持直接參與,還應在現場簽署風險揭示書的同時,復印壹份關於其自願承擔市場風險的“特別聲明”,並在文件簽署五天後方可開倉交易。
擴展數據:
開通創業板市場交易有四個具體流程:
(1)投資者應盡可能提前了解創業板的特點和風險,對自己的風險承受能力做出客觀評估,審慎決定是否申請創業板開通。
(2)投資者可以到證券公司營業場所申請開通創業板市場交易。
申請時需要使用身份證和股東卡。投資者應提供身份、財產和收入狀況、風險偏好等基本信息。向證券公司申請開業後。
(3)證券公司將根據投資者提供的信息對投資者的風險承擔能力進行評估,並將評估結果告知投資者,作為投資者判斷是否適合參與創業板交易的參考。證券公司也會檢查投資者的交易體驗。
(4)投資者需要在證券公司經辦人員的見證下,在證券公司營業部閱讀並簽署《創業板投資風險揭示書》,還需要抄錄壹份聲明(沒有兩年交易經驗的投資者還應當抄錄壹份自願承擔市場相關風險的專項聲明)。
參考資料:
百度百科-創業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