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價回購和質押回購的定義也不同。報價回購是指證券公司提供債券作為抵押,以按照標準券折算率計算的標準券總額作為融資額度,對在證券公司有指定交易的客戶以公司報價融資,客戶接受報價的債券質押式回購產品。回購到期,客戶收回融資資金,獲得相應收益。
質押式回購是交易雙方以債券質押其權利的壹種短期融資業務。
在質押式回購交易中,當資金融出方(回購方) (交易系統中以委托方式註明“融資”*將債券質押給資金融出方(逆回購方) (交易系統中以委托方式註明“融券”*並將資金融出時,雙方約定回購方在未來某壹日期將本金及按約定回購利率計算的利息返還給逆回購方,逆回購方將原質押券返還給逆回購方。
在質押式回購中,交易過程中所有權不會轉移,票息壹般由第三方托管機構凍結持有,到期解凍。
質押式回購業務性質完全不同,不能混為壹談。
國債回購業務中的“融資”是指:回購。即以債券換資本,通過債券抵押獲得融資。壹般需要在券商櫃臺操作,散戶不允許回購。
國債回購業務中的“融券”是指逆回購。即以資金換債券,通過出借資金獲得抵押債券(債券不是逆回購方的資產,僅代表回購方的抵押憑證,不允許其他操作)。可以在交易軟件和電話中的證券委托“賣出”通道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