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回購是指上市公司以現金等方式從股票市場回購本公司已發行的壹定數量股份的行為。
回購的目的大致可以分為以下幾個方面:
1,防止國內外其他公司並購。
以美國為例。20世紀80年代以來,尤其是1984以來,敵意並購盛行。因此,許多上市公司大規模進入股票市場,回購自己的股份,以維持控制權。典型的例子有:1985年,菲利普石油公司用81億美元回購了81萬股公司股票;在1989和1994中,埃克森分別用15億美元和17億美元回購其股份。再比如日本。20世紀60年代末至80年代初,為了防止國內企業被外資吞並,企業界開展了著名的“穩定股東工作”——員工持股制度和管理層股票認購制度。前者是指企業對員工購買和持有本企業股份給予壹定的優惠待遇或資助,並獎勵員工持股的制度;後者是指企業給予高級管理人員優先認購自己股票的權利的制度。其目的是提高管理者的責任感,保證企業的優秀人才。允許企業在壹定條件下回購自己的股份,是建立員工持股制度和經理層股票認購制度,維護企業控制權的前提。正因為如此,上世紀80年代,在歐美國家修改公司法的同時,日本也相應修改了公司法,放寬了企業回購股份的限制。
2.振興股市。
1987 65438+10月19,紐約股市出現股價暴跌,股市壹片混亂。此後,美國上市公司回購股票的主要動機是穩定和提高股價,防止股價暴跌引發的經營危機。據統計,當時兩周之內,有650家公司發布了大量回購股票的預案,其目的是為了抑制股價暴跌,刺激股價反彈。
3、維持或提高每股收益水平(即給予股東更高的回報)和公司股價,以減輕經營壓力。
比如,經歷了五六十年代高速增長期的IBM,在70年代中期出現了大量的現金盈余。1976年末現金盈余為61億美元,1977年末為54億美元。由於缺乏有吸引力的投資機會,IBM增加了現金股息(股息支付率在1978年為54%,而在50年代和60年代僅為1%至2%),同時共花費1977和1978回購其股票。據統計,在1985-1989期間,IBM用於回購自身股份的資金達到56.6億美元,回購了4700萬股,平均股息支付率為56%。另據了解,美國聯合電信設備公司在1975-1986期間,壹直采用股票回購的現金分紅政策,使得公司股價從每股4美元上漲到每股35.5美元。無獨有偶,在20世紀80年代中期,許多日本企業也進入了成熟期。根據企業發展理論,企業壹旦進入成熟階段,就不再片面追求增加設備投資和擴大企業規模,而是越來越重視剩余資金的高效運作。然而,如何有效利用剩余資金成為當時日本企業的重要課題。正在這時,HBO & amp;該公司用剩余資金回購了26%的已發行股票。受此影響,許多日本上市公司也開始利用剩余資金回購股票。
4.再次大寫。
即大規模借款用於回購股票或支付特別股息,從而快速、顯著地提高長期負債率和財務杠桿,優化資本結構。再資本化往往發生在競爭地位強、成長階段穩定,但長期負債率過低的公司。由於這類公司擁有可觀的未充分利用的債務融資能力儲備,根據資產預期現金流入風險與資本結構相匹配的融資決策準則,提高財務杠桿可以優化公司資本結構,降低公司整體資本成本,增加公司價值,從而為股東創造價值。同時,這也有助於防止M&A的敵意攻擊。因為在有效的金融市場環境中,擁有大量未使用的債務融資能力的公司往往容易受到敵意並購。
5.其他考慮。
根據德國股票法第71條的規定,允許企業在特定情況下以10%的資本回購自己的股份。所謂特殊情況是指:1)避免重大損失時;2)提供給員工時;(三)根據減資決議註銷股票時;4)股票繼承時。1981英國公司法規定,企業回購股份的主要動機是:1)將剩余資金返還給股東;2)增加股票的價值;3)抑制股價下跌;4)實現資本構成目標;5)防止企業被兼並;6)靈活運用剩余資金或作為公司證券發行策略的重要手段。就法國而言,允許企業在以下具體情況下回購股份:1)以市場調節為目的;2)提供給員工;3)繼承;4)根據法院的判決;5)減少資本。在日本,在以下情況下,企業也可以回購自己的股份:1)為了使以現價發行的股份順利被投資者吸收;(二)接受以物抵債,需要行使公司權利時;3)單位未主張股份,反對行使股東購買股份的權利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