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聯邦儲備系統(The Federal Reserve System),簡稱為美聯儲(Federal Reserve),負責履行美國的中央銀行的職責。這個系統是根據《聯邦儲備法》(Federal Reserve Act)於1913年12月23日成立的。美聯儲的核心管理機構是美國聯邦儲備委員會。
所謂股東是聯邦儲備銀行的股東,而不是聯邦儲備局的股東。聯邦儲備局是聯邦政府的壹部分,是政府機構。所以不能籠統地說這些股東是整個美聯儲的股東。
《聯邦儲備法案》明確規定,美聯儲的會員銀行就是其股東。美國的全國性銀行必須成為美聯儲的會員銀行,接受貨幣管理辦公室監管。
所謂股東的權利和上市公司股東的權利完全不同。聯邦儲備銀行股東持有的股票不能公開轉讓或者出售,也不能對美聯儲的利潤進行分紅。美聯儲每年按照6%的固定利率發放利息。這些股東平時也不幹預美聯儲公開市場政策的制定。
聯邦儲備系統由位於華盛頓特區的聯邦儲備委員會和12家分布全國主要城市的地區性的聯邦儲備銀行組成。傑羅姆·鮑威爾為現任美聯儲最高長官(美國聯邦儲備委員會主席)。作為美國的中央銀行,美聯儲從美國國會獲得權力,行使制定貨幣政策和對美國金融機構進行監管等職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