紐約證券交易所位於美國紐約州紐約市百老匯大街18號,在華爾街的拐角南側。2006年6月1日,紐約證券交易所宣布與泛歐證券交易所合並組成紐約證交所-泛歐證交所公司。
紐約證券交易所是上市公司總市值第壹(2009年數據),IPO數量及市值第壹(2009年數據),交易量第二(2008年數據)的交易所。在2005年4月末,NYSE收購全電子證券交易所,成為壹個盈利性機構。
2.美國證券交易所
美國證券交易所(AMEX)過去曾是全美國第二大證券交易所,坐落於紐約的華爾街附近,現為美國第三大股票交易所。美國證券交易所大致上的營業模式和紐約證券交易所壹樣。
但是不同的是,美國證券交易所是唯壹壹家能同時進行股票、期權和衍生產品交易的交易所,也是唯壹壹家關註於易被人忽略的中小市值公司並為其提供壹系列服務來增加其關註度的交易所。
3.納斯達克證券市場
納斯達克,全稱為全美證券交易商協會自動報價系統,是壹個基於電子網絡的無形市場,大約有5400家公司在該市場掛牌上市,是美國上市公司最多、股份交易量最大的證券市場。
證券交易所職責
(1)證券交易所應當為組織公平的集中交易提供保障,公布證券交易即時行情,並按交易日制作證券市場行情表,予以公布。未經證券交易所許可,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發布證券交易即時行情。
(2)證券交易所有權依照法律、行政法規,以及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的規定,辦理股票、公司債券的暫停上市、恢復上市或者終止上市的事務。
(3)因突發性事件而影響證券交易的正常進行時,證券交易所可以采取技術性停牌的措施;因不可抗力的突發性事件或者為維護證券交易的正常秩序,證券交易所可以決定臨時停市。證券交易所采取技術性停牌或者決定臨時停市,必須及時報告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
(4)證券交易所對證券交易實行實時監控,並按照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的要求,對異常交易的情況提出報告。證券交易所應當對上市公司及相關信息披露義務人披露信息進行監督,督促其依法及時、準確地披露信息。證券交易所根據需要,可以對出現重大異常交易情況的證券賬戶限制交易,並報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備案。
(5)證券交易所應當從其收取的交易費用和會員費、席位費中提取壹定比例的金額設立風險基金。風險基金由證券交易所理事會管理。證券交易所應當將收存的風險基金存入開戶銀行專門賬戶,不得擅自使用。
(6)證券交易所依照證券法律、行政法規制定上市規則、交易規則、會員管理規則和其他有關規則,並報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批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