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4日,證監會披露壹則罰金高達36億元的內幕交易案,引發軒然大波,震驚市場。
決定書顯示,當事人汪耀元、汪琤琤父女,在2015年4月3日健康元公告第二大股東鴻信行減持及轉讓健康元股份的內幕信息前與相關內幕信息知情人聯絡、接觸,自2015年3月16日起通過21個賬戶買入健康元股票,短期獲利超9億元。最終,證監會沒收汪耀元、汪琤琤違法所得9.06億元,並處以27.19億元罰款,合計罰沒總額36.25億。
針對汪氏父女這筆處罰,是中國證監會開出的史上第二大罰單。而證監會最高罰單記錄是2018年3月對廈門北八道集團涉嫌操縱市場案做出沒壹罰五的頂格處罰,罰沒款總計約56.7億元。
不過,證監會 2019 全年***開出 136 張罰單,罰沒金額合計約 35 億元,汪耀元父女這壹筆,壹舉超過2019年全年罰單總額。
該處罰決定書(《中國證監會行政處罰決定書(汪耀元、汪琤琤) 〔2020〕10號》已於3月底在證監會官網發布。
經查明,汪耀元、汪琤琤存在以下違法事實:
壹、涉案內幕信息的形成和公開過程
3月14日下午,在香港見面時溝通了鴻信行減持健康元股票事宜,會談過程中朱某國發微信向邱某豐咨詢鴻信行減持後資金匯往香港的問題。
3月24日晚,朱某國、馬某騰在香港聚會時,就馬某騰參與鴻信行減持健康元股份壹事達成壹致。此後直到4月1日,歐某與朱某國商定了整個鴻信行減持的框架方案,包括轉讓價格、轉讓數量、轉讓方式等。
4月1日下午3時,朱某國微信通知邱某豐,鴻信行確定減持健康元股票。經申請,健康元公司股票自4月2日起停牌。
2015年4月4日,健康元發布《關於本公司第二大股東擬轉讓本公司股份等事宜意向的公告》,披露了鴻信行轉讓所持有的健康元股份及鴻信行股東轉讓其所持有的鴻信行公司全部已發行權益的意向,具體為:鴻信行以13元/股的價格向石某君、高某、唐某分別轉讓健康元2.59%、4.40%、4.66%的股份;鴻信行的股東將持有的鴻信行全部股份轉讓給妙楓有限公司、Advance Data Services Limited(馬某騰實際控制),轉讓完成後,歐某、馬某騰通過鴻信行間接持有健康元7,439.184萬股股份,占健康元總股本的4.81%。
我會認為,鴻信行在股權轉讓前持有健康元16.46%的股份,上述鴻信行減持及股權轉讓信息屬於2005年《證券法》第六十七條第二款第八項規定的?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東或者實際控制人,其持有股份或者控制公司的情況發生較大變化?的事項,根據2005年《證券法》第七十五條第二款第壹項的規定,在公告前為內幕信息。此外,前述信息中的馬某騰通過受讓鴻信行股份間接入股健康元事項,在公告後引起市場廣泛關註,其對健康元股價的影響印證了該信息的重大性。
綜合上述情況,本案內幕信息即鴻信行減持及股權轉讓信息形成的時間不晚於2015年3月14日,公開於4月4日。朱某國、馬某騰等作為相關當事人,參與了減持事項的動議、策劃,為內幕信息知情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