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上市是有先決條件的:壹、只有股份公司才有上市的資格;
二、申請上市的公司,公司運營要在3年以上,在這三年內沒有更換過董事、高層管理人員、並且公司運營無違法行為、符合國家法律法規規定;
三、要上市公司的註冊資金無虛假出資,沒有抽逃資金的現象;
四、上市公司的註冊資金不少於3000萬,揭露發行的股份占公司總股份的1/4以上,股本總額不少於4億元,揭露發行的股份10%以上;
五、上市公司財務狀況:
1、上市公司財務狀況在最近的3個會計年度的凈利潤3000萬以上;
2、發行前的股份總額在3000萬以上;
3、在最近的壹期沒有補償虧本情況;
4、最後壹期的資產占凈資產的比例在20%以上;
5、最近的3年會計年度的運營活動發生的現金流量累計不少於5000萬,或者最近的3個會計年度營業收入不少於3億;
6、上市公司要征集資金,但是征集的資金時必需要制定出嚴厲的資金用途,所以重點是要嚴厲核查公司是不是具備上市條件。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公司法》第壹百二十條上市公司的定義本法所稱上市公司,是指其股票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
《中華人民***和國證券法》第四十八條申請證券上市交易,應當向證券交易所提出申請,由證券交易所依法審核同意,並由雙方簽訂上市協議。證券交易所根據國務院授權的部門的決定安排政府債券上市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