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簽後,等上市首日就可以把新債全部賣出去了。對於債券等級高、股票基本面好的新債,上市首日收益壹般是客觀存在的,所以很多做新債的投資者會選擇在上市首日賣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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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行債券是指新發行的可轉換債券。可轉換債券是由投資者購買的公司發行的債券。在規定的期限內,投資者可以按照壹定的比例將其轉換為公司的股份,享有股權的權利,放棄債券的權利;但如果公司股價或其他條件不利於投資者持股,投資者可以放棄債券轉股的權利,繼續持有債券至到期。
可轉換債券是債券持有人可以按照發行時約定的價格轉換為公司普通股的債券。如果債券持有人不想轉股,可以繼續持有債券,直到償還期到期收取本息,也可以在流通市場出售變現。
持有人看好發行公司股票升值潛力的,可以在寬限期後行使轉股權,以預定的轉股價格將債券轉換為股票,發行公司不得拒絕。這種債券的利率壹般低於普通公司,企業發行可轉債可以降低融資成本。可轉換債券持有人也有權在壹定條件下將債券回售給發行人,發行人也有權在壹定條件下贖回債券。
可轉換債券是指持有人可以在壹定期限內,以壹定的比例或價格轉換成壹定數量的其他證券的債券。
可轉換債券(Convertible bond)是可轉換公司債券(convertible corporate bond)的簡稱,也簡稱為可轉換債券,是壹種可以在特定時間和特定條件下轉換為普通股的特殊公司債券。可轉債兼具債權和股權的特征。
可轉換債券的英文是:convertible bond(或convertible debt,可轉換票據)。公司發行的具有轉換特征的債券。在招股說明書中,發行人承諾在壹定期限內按照轉股價格將債券轉換為公司普通股。轉換功能是公司發行的債券的壹種義務。可轉債的優勢是普通股沒有的固定收益和普通債券沒有的升值潛力。參見:可轉換信用債券、可轉換債務。
可轉債兼具債券和股票的優點,對投資者和發行公司都很有吸引力。可轉換債券的售價由兩部分組成:
壹是債券本息按市場利率折算的現值;
二是轉換權的價值。轉股權之所以有價值,是因為當股價上漲時,債權人可以按原轉股比例將其轉換為股票,從而獲得股票升值的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