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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股利會計分錄怎麽寫?

企業收到的股利,不同情況下計入不同的科目核算,比如是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長期股權投資,則應計入應收股利、投資收益等科目核算,相關會計分錄怎麽做?

收到股利會計分錄

采用成本法核算長期股權投資

借:應收股利

貸:投資收益

借:銀行存款

貸:應收股利

采用權益法核算長期股權投資

借:長期股權投資————損益調整

貸:投資收益

交易性金融資產/其他權益工具投資

借:應收股利

貸:投資收益

借:銀行存款

貸:應收股利

分配股利會計分錄怎麽做?

1.經股東大會或類似機構決議,分配給股東或投資者的現金股利或利潤

借:利潤分配——應付現金股利或利潤

貸:應付股利

實際支付股利或利潤時:

借:應付股利

貸:銀行存款

2.經股東大會或類似機構決議,分配給股東的股票股利,應在辦理增資手續後

借:利潤分配——轉作股本的股利

貸:股本

股利如何理解?

股利,是指依股份支付給持股人的公司盈余。壹般來說,公司在納稅、彌補虧損、提取法定公積金之前,不得分配股利。公司當年無利潤時也不得分配股利。

股利的分配原則:

(1)制度原則。公司分派股利應遵循利潤分配的基本程序和制度,壹般不允許發生下列情況:未扣除稅金而分派股利;未彌補虧損而分派股利;未提存公積而分派股利;無盈余而分派股利。

(2)股權平等原則。股利分派時,對分派日期、分派金額等要素,在各股東之間不得有判別。

(3)基準原則。對認股時股款的預繳或遲繳、股票轉讓的過戶交割等影響股東持股比例的因素,應該確立壹個基準,以便具體規定和限制。

(4)例外原則。對於發行特別股的公司,如章程規定特別股有先行分派股利的權利,或其所受分派率高於普通股,則依章程規定行事。對新建企業無盈利而發放建業股利,可以不受上述某些原則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