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關於領導幹部報告白個人有關事項的規定》第九條,領導幹部在執行本規定過程中,認為有必要請示的,可以向受理報告的組織(人事)部門請示。
請示事項屬於執行中的具體問題,受理舉報的組織(人事)部門應當認真研究並及時答復舉報人;屬於本規定解釋的,受理舉報的組織(人事)部門應當按照規定向中央紀委、中央組織部、監察部請示,並根據中央紀委、中央組織部、監察部的意見答復舉報人。發言人應當按照組織的答復辦理。
報告個人事項,10最容易出錯的事項。
1.配偶和子女的就業情況發生了變化。
學齡前兒童、失業人員、退休人員和退休後再就業人員應予以反映;如果有變化,需要填寫學生的學校。
2、在企業中的股份實際上沒有出資。
工商登記中已實行註冊資本認繳制。從今年起,投資入股或註冊的企業(個人),無論註冊資本是實繳還是認繳,都必須如實申報,不得以“實際未出資”為由隱瞞。
3、正在辦理離婚手續。
申報個人有關事項時,婚姻狀況應以申報之日在民政部門登記為準。我們不能以此為借口,說不了解或不報告即將離婚的配偶的情況,也不能不好意思不向組織報告。
4.孩子們正在國外攻讀碩士學位。
不管年齡多大,只要未婚子女不能實現經濟獨立,不能獨立生活,就應該算作同居子女。其房地產、投資、理財等。應當如實上報。
5、出國(境)證件交由組織保管。
還是要如實完整的舉報。申報因公出國(境)證件不足1份或因公出國(境)次數不足1次的,視為隱瞞。我填表格的時候應該填。如果我記不住證件或者出國的情況,我需要自己去查。
6.與配偶在經濟上獨立。
既然已經簽了承諾書,配偶的情況也要充分溝通。無論是配偶的婚前財產,還是現有的投資、理財、房產,都應按規定如實申報。
7、憑印象估算房產面積。
有的人覺得回家翻箱倒櫃太麻煩,就憑感覺估算。按照中組部的規定,房產面積漏報或者少報超過壹定數額的,將被認定為隱瞞。
8.委托他人操作股票賬戶。
無論是自己炒股還是交給別人操作,只要是股票、基金、期貨、保險、短期銀行理財產品、互聯網理財產品等。在自己、配偶、與自己同住的子女名下,要如實、詳細申報。
9.持有更多股票,分散投資。
可能有些人覺得自己持有的股票太多了,每只股票都不大。他們通常工作很忙。如果填寫起來太麻煩,他們只需要填寫幾只金額較大的股票。然而,這是不可能的。漏報、少報總數超過壹定數額的,視為隱瞞。
10,親戚朋友用配偶名字註冊公司。
領導幹部必須如實報告配偶和共同生活的子女經商的情況。壹旦在抽查核實中發現違規經商辦企業,將移交執法部門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