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發行是公司新股票的出售過程。新股票壹經發行,經中間人或逕自進入應募人之手,應募人認購,持有股票,即成為股東。這壹過程壹般沒有固定集中的場所,或由公司自己發行,較普通的是由投資銀行、信托公司、證券公司和經紀人等承銷經營。發行股票有兩種情況:
①新公司成立,首次發行股票;
②已成立的公司增資發行新股票。二者在發行步驟和方法上都不相同。創建新公司首次發行股票,須辦理壹系列手續。即由發起人擬定公司章程,經律師和會計師審查,在報紙上公布,同時報經主管機關經審查合格準予註冊登記,領取登記證書,在法律上取得獨立的法人資格後,才準予向社會上發行。
另外,為了股票壹上市就給公眾壹個大有潛力、蒸蒸日上的深刻印象,上市公司在選擇股票上市的時機時,經常會考慮以下幾方面的因素:
(1)在籌備的當時及可預計的未來壹段時間內,股市行情看好。
(2)要在為未來壹年的業務做好充分鋪墊,使公眾普遍能預計到企業來年比今年會更好的情況下上市;不要在公司達到頂峰,又看不出未來會有大的發展變化的情況下上市,或給公眾壹個成長公司的印象。
(3)要在公司內部管理制度,派息、分紅制度,職工內部分配制度已確定,未來發展大政方針已明確以後上市,這樣會給交易所及公眾壹個穩定的感覺,否則,上市後的變動不僅會影響股市,嚴重的還可能造成暫停上市。
投資者在考察壹家準備上市的公司時,看壹看並分析壹下它的發行方式以及上市時間的成熟與否,有時也能讓我們看出壹些比讀它的上市公告書所能了解的更深壹層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