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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信控1是什麽意思

華信控1是安徽華信國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上市的壹支股票,其股票代碼為400076。華信控1上市以來總計向公司股東派現0.00億元;募資***0.00億元。 派現金額占募資金額的0.00%,在全部A股中名列第4144位,低於市場平均水平。華信控1是由安徽華信國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發行的壹支股票,該公司成立於1998年2月13日,法定代表人是李勇,公司經營範圍包括能源產業投資;自營和代理各類商品及技術進出口業務等。2019年7月22日至2019年8月16日,安徽華信國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股票通過本所交易系統連續二十個交易日的每日收盤價均低於股票面值(1元)。上述情形屬於《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2018年11月修訂)》第14.4.1條規定的股票終止上市情形。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2018年11月修訂)》第14.4.1條第(十八)項、第14.4.2條的規定以及本所上市委員會的審核意見,2019年9月4日,本所決定公司股票終止上市,並自2019年9月12日起進入退市整理期。退市整理期的期限為三十個交易日,退市整理期屆滿的次壹交易日,本所對公司股票予以摘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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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上市是股票可以進入證券交易所進行交易,每個證券交易所均制定各自的股票上市要求,股票在上市和開始掛牌交易之前必須符合這些要求。股票上市要求通常包括以下幾方面的內容:公眾持股量、股東數目及至少公布若幹年的財務報表等,不同的證券交易所也有個別不同的要求。

2、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上市的有關條件與具體要求如下:

1.主體資格:A股發行主體應是依法設立且合法存續的股份有限公司;經國務院批準,有限責任公司在依法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時,可以公開發行股票。

2.公司治理:發行人已經依法建立健全股東大會、董事會、監事會、獨立董事、董事會秘書制度,相關機構和人員能夠依法履行職責;發行人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符合法律、行政法規和規章規定的任職資格;發行人的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已經了解與股票發行上市有關的法律法規,知悉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的法定義務和責任;內部控制制度健全且被有效執行,能夠合理保證財務報告的可靠性、生產經營的合法性、營運的效率與效果。

3.獨立性:應具有完整的業務體系和直接面向市場獨立經營的能力;資產應當完整;人員、財務、機構以及業務必須獨立。

4.同業競爭:與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業間不得有同業競爭;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實施後,也不會產生同業競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