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貸沒還,就有可能做按揭貸款。
抵押貸款,又稱“抵押貸款”。指壹些國家銀行采用的壹種貸款方式。要求借款人提供壹定數量的抵押物作為貸款擔保,以保證貸款到期償還。抵押物壹般是易保存、易損耗、易出售的物品,如有價證券、票據、股票、不動產等。
汽車消費貸款的利率是指貸款金額與銀行發放給消費者,即借款人,用於購買自用汽車的本金之間的比率。利率越高,消費者的還款額越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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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貸沒還怎麽賣車?
與購車者協商先支付壹定比例的車款,用這筆錢還清車貸剩余貸款,拿回汽車登記證,再進行汽車交易,讓購車者支付剩余車款。或者找公司先包銷車再賣。
想賣壹輛還沒還清貸款的車,首先要解決欠款,因為貸款買的車所有權嚴格來說是屬於貸款公司或者銀行的,只有貸款能還清,才能把車算個人的。
除了上面介紹的兩種方法,還可以直接把車輛賣給二手車商,告訴對方還有多少貸款沒還。二手車商會用部分車價來還車貸。貸款還清後,他們可以從貸款公司拿到抵押的車輛登記證。然後把還貸的錢從車價裏去掉,再把車賣掉。
也可以把車賣給全款買的客戶,先把車貸還清,這樣可以省去很多流程,但是目前全款買車的人不多。以上是車貸未還的情況下如何賣車的介紹。希望能幫到妳。
還沒還車貸可以辦房貸嗎?
是的,妳可以。
車貸沒還清也可以申請抵押,很多車貸都支持二次抵押。當然,為了成功地運行車輛二次抵押貸款,車輛必須有剩余價值和轉按揭的空間。此外,客戶必須具備壹定的經濟財力和按時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個人信用也不錯,還之前車貸時沒有逾期行為。
因為是二次房貸,所以貸款利率壹般要高於第壹次房貸的車貸利率。建議客戶去汽車金融公司等民間借貸機構辦理二次抵押。畢竟有些銀行不支持二次房貸,那些支持的銀行壹般要求會更嚴格。
我們還需要註意的是,即使車輛還有轉按揭的空間,如果二次抵押的空間不多,比如只有20%,也不建議申請二次抵押,或者申請其他貸款業務會更好。
按揭買的車余款還沒交。我可以把它作為抵押嗎?
按揭買的車,在余款沒有還清的情況下,可以二次按揭使用。抵押的相關條款如下:
1.根據《擔保法》第三十五條規定,抵押物的價值大於所擔保的債權余額的,可以再次抵押,但不得超過該余額。
2.《擔保法》第四十壹條規定,當事人以車輛抵押的,應當向車輛登記部門辦理抵押物登記,抵押合同自登記之日起生效。
3.《擔保法》第五十四條規定,同壹財產抵押給兩個以上債權人的,拍賣、變賣抵押物所得的價款,按照下列規定清償:
(1)抵押合同經登記生效的,按抵押物登記的先後順序清償;順序相同的,按債權比例清償;
(2)抵押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抵押財產已經登記的,按照本條第(1)項的規定清償;未登記的,按照合同生效時間先後順序清償,順序相同的,按照債權比例清償。已登記的抵押物應先於未登記的抵押物受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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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壹詞是英文單詞“Mortgage”的粵語音譯,是指以房產等實物資產或有價證券、合同等作為抵押取得銀行貸款,按合同約定分期償還本息。貸款還清後,銀行返還抵押物。
抵押是指抵押人以產權轉讓的抵押受益人作為還款擔保。抵押人還清貸款後,受益人立即將所涉及的產權轉讓給抵押人。在此過程中,抵押人享有該房產的使用權。
最初起源於西方國家,本意是英美平衡法體系中的法律關系,後於90年代從香港引入內地房地產市場,由深圳建設銀行先行嘗試,後逐漸在內地流行。
由於在房地產領域頻繁出現,並在文中正式使用,其含義也逐漸演變為“按揭貸款”,在國內已正式稱為“個人購買商品房按揭貸款”。
揭本義高舉,有借義。按下被卡住的東西可以表示償還貸款,所以抵押就是償還貸款,也可以用中文解釋,不用求助於音譯。
關於“抵押”壹詞的來源,另壹種解釋來自氣象出版社2009年出版的《常用詞與錯誤》壹書(作者張海峰)。他書第四頁的文章“抵押”是什麽意思?筆者認為“借”字在古代漢語和現代漢語中都有“抵押貸款”的意思,在壹些文學作品中可見壹斑。
當代著名作家姚的小說《長夜》中有這樣壹段描寫:“前幾天人家債主逼我去我姐家,我催著我姐夫告訴我,我揭了十幾塊,帶回去還了利。”姚在文中指出:“借高利貸,簡稱‘借’或‘借’。
姚是河南人,這本書講的就是河南。看來這個詞在中原已經流行很久了。時至今日,在河南農村的老年人中,“借”和“揭”的區別還是很清楚的:“借”是指“暫時使用他人的物品或金錢”,而“揭”是以房產為抵押的有息定期借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