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決定》明確,在取消第壹批62項/第二批152項審批事項的基礎上,再取消39項由中央指定地方實施的行政許可事項。根據有關法律設定的行政許可事項有14項,國務院將按照法定程序提請NPC常委會修改有關法律法規。
前三批取消的行政許可事項中,涉及工程建設行業的事項較多,如:取消壹級註冊建造師資質審批地方初審,取消建築企業壹級、壹級承包資質審批地方初審,因涉及大量建築從業人員和建築企業,引起社會高度關註。
取消壹級建造師和部分建築企業資質等中央指定地方的行政許可事項初審,有利於地方簡政放權,減少審批環節,縮短審批流程,方便相關人員和企業辦事。
《決定》在宣布取消的同時,還公布了取消審批後加強事中事後監管的具體措施。這充分說明,簡政放權不是簡單地取消審批,不是無視政府,而是要改變管理方式,采取更加有效的事中事後監管措施和方法。
前三批涉及工程建設行業的行政許可事項安排如下,僅供參考!
首批
1,建設項目試生產審批。
2、防雷工程設計、施工資質年檢。
3、電網企業新建項目期間費用分攤審批。
4、國有企業經營者薪酬審核。
5.個人很難獲得股票期權或認購股票獲得折扣或在補貼收入中繳納個人所得稅。
第二批
1,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負責的壹級註冊結構工程師等專業勘察設計工程師。
2、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負責壹級註冊建造師資格審批。
3、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負責監理工程師資格的初審審批。
4、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負責房地產估價師資格的審批。
5、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負責工程造價咨詢單位甲級資質的初步審批。
6、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負責甲級建設工程招標代理機構資格的初步審批。
7、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負責建築業企業壹級資質初審和壹級資質審批。
8.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負責城市規劃師資格審批的初審。
9、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負責物業管理師資格的初步審批。
10、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負責的甲級工程監理企業資質許可審批初審。
11、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負責的甲級和乙級建設工程勘察設計企業資質審批初審。
第三批
1,水利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批。取消審批後,水行政主管部門要加強水利工程初步設計審查和工程驗收,嚴把工程質量關。要加強巡查,發現問題及時督促整改,出現設計質量問題嚴肅追究相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結果記入水利建設市場主體信用體系黑名單。
2.堤防上新建建築物和設施的竣工驗收。取消審批後,河道主管機關在參與河道管理範圍內建築物和設施的竣工驗收時,應嚴格控制河道和堤防的安全。要加強巡查,發現問題及時督促整改,對質量問題嚴肅追究相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結果記入水利建築市場主體信用體系黑名單。
3、水利工程采用的新技術、新材料無國家技術標準。取消審批後,水行政主管部門要加強水利工程初步設計審查和工程驗收,嚴把工程質量關。
4、在古建築內安裝電氣設備審批。取消審批後,國家文物局和公安部要修訂完善古建築防火規定,研究制定古建築電器防火相關標準,指導地方文物行政部門和公安機關加強對古建築消防安全的監督檢查和日常監管。 督促古建築管理使用人和產權人制定並落實各項消防安全制度,定期組織消防安全檢查,及時整改隱患,真正落實消防安全主體責任。
正本單據
國務院關於第三批取消中央指定地方行政許可事項的決定
國發[2065 438+07]7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經研究論證,國務院決定取消第三批39項在中央指定地方實施的行政許可事項。根據有關法律設定的行政許可事項有14項,國務院將按照法定程序提請NPC常委會修改有關法律法規。
各地區、各部門要狠抓事中事後監管措施的落實和銜接,明確責任主體和工作方式,切實提高行政審批改革的系統性、協同性、針對性和有效性。
附:國務院決定取消第三批中央指定地方實施的行政許可項目(39項* * *)。
國務院
2017 65438+10月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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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國務院決定取消第三批中央指定地方實施的行政許可項目(39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