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
魯環函[2010]第497號
關於在排汙口設置生物指示池的通知
市環保局:
為進壹步加強涉水汙染企業監管,在總結我省先進地區管理經驗的基礎上,省廳決定在全省涉水汙染企業排汙口設置生物指示池,對排放的廢水進行生態監管,使排放的廢水達到普通魚類穩定生存的要求後再排放到環境中。現將具體要求通知如下:
首先,設定範圍
直接向環境排放廢水的企業或者城鎮汙水處理廠;新建、擴建直接向環境排放廢水的企業和城鎮汙水處理廠,應當將生物指示池建設作為汙染治理設施的壹部分,納入建設項目“三同時”管理。
二、設置要求
在排汙口建壹個生物指示池。池體的進出口應與汙水排放通道相連,水流應保證連續暢通地流過生物指示池。生物指示池的布局應與周圍環境相協調,大小由建設單位確定。池壁應粘貼白色瓷磚,外緣四周設置不銹鋼欄桿,池體前方設置指示牌,標明“生物指示池”字樣。池塘中飼養鯽魚、鯉魚等常見魚類作為指示生物,通過指示生物的生存狀況實時監測排放廢水的標準。生物指示池的建設應體現人文關懷的理念,為指示生物創造良好的生存環境。
第三,時間要求
各市要列出轄區內直接向環境排放廢水的企業和城鎮汙水處理廠名單,逐壹明確任務,加強指導,督促7月底完成生物指示池建設,並組織驗收。從8月份開始,各省廳將結合“四項措施”對這項工作進行檢查。
聯系人:向富良,流域環境管理辦公室
電話:86106197
郵箱:sdshbjlyc@126.com
2010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