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9
13年3月,經國務院批準,由中國人民銀行組建中國銀行,同時行使國家外匯管理局職能,直屬國務院領導。中國銀行綜合管理辦公室改為中國銀行總行。1983年9月,國務院決定由中國人民銀行行使中央銀行職能,隨後中國銀行和國家外匯管理局分別成立。至此,中國銀行已成為中國人民銀行監管下的全國性外匯和外貿專業銀行。
經中國人民政府批準,中國銀行改制為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股份公司”),並於2004年8月26日依法成立。中央匯金投資公司代表國家持有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100%股權。
2006年5月,本行成功發行29,403,878,000股h股。
2006年6月1日在香港證券交易所上市的普通股股份(包括超額配售選擇權的全部行使)。
經營範圍
吸收人民幣存款;發放短期、中期和長期貸款;辦理結算;辦理票據貼現;發行金融債券;代理發行、兌付和承銷政府債券;買賣政府債券;從事同業拆借;提供信用證服務和擔保;代理收付和保險代理業務;提供保險箱服務;外匯存款;外匯貸款;外匯匯款;外幣兌換;國際結算;銀行間外匯借貸;外匯票據的承兌和貼現;外匯貸款;外匯擔保;結售匯;發行和代理發行股票以外的外幣證券;買賣股票以外的外幣有價證券和代理買賣;自營外匯交易;代表客戶進行外匯交易;發行外匯信用卡,代理發行和支付國外信用卡;征信、咨詢、見證業務;組織或參與銀團貸款;貴金屬的國際交易;海外分行從事當地法律允許的所有銀行業務;港澳分行可根據當地法律法規發行或參與代理發行本幣;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和其他監管機構批準的其他業務。中國銀行是中國四大國有商業銀行之壹。擁有最廣泛的海外分支網絡,在全球27個國家和地區設有600多家分支機構、子公司和代表處,覆蓋紐約、倫敦、東京、香港、法蘭克福、新加坡等主要國際金融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