註:以上摘自《北宋史》。在家事上的失誤隨處可見:在幾乎所有可見的包拯家譜中,包拯的妻子寫的都是“李”。先不說這個“李”沒有道理,這個“李”的生卒年月更是撲朔迷離。譜上說:“李生於興國年,死於鹹平庚申年。”奇怪的是,“興國”是趙[〖FJF〗和〖FJJ〗在的第壹個年號,前後只用了九年,即976年至984年,其中沒有“非周年年”。“仁臣”是他的第四個稱號,始於淳化三年,即公元992年。而“鹹平”是宋真宗趙恒的第壹個稱號。只用了六年,也就是998年到1003年,沒有“庚申”年。“庚申”是他的第四個稱號,始於天喜四年,即1002年。根據譜上寫的這些年份數字,我們將無法確定李的具體年齡。但按照甲子的日期,這個李氏死時才28歲。李死後,譜上再無其他記載。也就是說,當時才三十歲的包公守寡了幾十年,真是可笑!如果不是董軾墓誌銘的發掘,如果不是900多年後清理包公和董軾的墓,沒有人知道和包公生活了壹輩子的妻子董軾是同病相憐,愛著他,給了他最大的幫助。無論是史書還是家傳,對東施都太不公平了;尤其是包氏家譜,這樣對待東施似乎有點太殘忍了。董氏和兩個墓誌同時出土,揭示了壹個很重要的事實,即宋史根本不存在,鮑氏族譜也不可能存在。也就是說,有三個女人:他的前妻張,他的第二任妻子董軾和!“艾”可以理解為“陪她結婚的人”,也可以理解為“她身邊的仆人”。墓誌銘上清楚地刻著,包家的“香香”是與這個“已婚男人”或“身邊的仆人”所生的唯壹的孩子!“孫氏”在包家服侍了多年。因為她懷了包公的孩子,她的身份使她被送回了娘家。這時包公已經五十九歲了。東施所生的兒子包茂終於長大,嫁給了名門崔氏。沒想到,婚後兩年他就因病去世了。包公60大壽時,官員們前來祝賀,宋仁宗也派人送去了禮物。然而,60歲了還沒有孩子的包公不可避免地感到孤獨。他怎麽會幸福呢?誰知就在這時,他的大媳婦崔氏捧出壹個活潑牙牙學語的孩子,對他說:“這是妳兒子!”包公不禁大吃壹驚。當他詢問情況時,他意識到“孫氏”生下了孩子,而且還是個男孩。從來不笑的包公也忍不住笑了,壹旁的董石也是喜氣洋洋。包公立刻認出了這個孩子,並給它取名為萬寶。墓誌銘寫得很清楚。包公壹生有四個孩子:長子“子毛,太常寺,第壹個死”,早逝;兩個女兒,壹個嫁給了“陜西石霞縣主簿王翔”,壹個許配給了“國子監主簿”。包家的繁衍至今全靠的次子!所以,包公不僅有妻子和獨子,而且在包公接近60歲時出生。這發生在包公身上,他不偏不倚,是“閻羅的天然氣象”。會不會損害包公清官直臣“浩然之氣”的形象?會不會導致包的後人對自己的血統產生懷疑,甚至認為這是離譜和侮辱?其實在那個年代,收聘禮當妾應該是很正常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