註冊制改革促進了IPO的市場化。在股票發行註冊制下,監管部門不再對擬上市發行股票的價值進行定性審核,而是給予投資者價值風險判斷,讓投資者基於市場原則進行買賣。這樣,對於註冊制改革的後半段,就需要改革交易環節壹些不必要的限制和規定,讓投資者盡可能按照自己的意願和價值判斷進行交易,防止不合理的規章制度限制自由交易,給資本市場的價格形成機制帶來不必要的影響。
創業板註冊制改革開放時,創業板註冊制下IPO前五天沒有漲跌幅限制,之後實行20%的漲跌幅限制,實際上為創業板註冊制改革保駕護航。是基於整個創業板註冊制改革內在運行規律的壹系列配套改革。其目的是通過不受限制的交易,使新發行的股票盡可能形成市場化的價格,發揮價格機制配置資金資源的作用。
中國最新結算數據顯示,2020年7月新增投資者242.63萬人,投資者總數壹舉突破654.38+0.7億。654.38+0.7億投資者中,自然人投資者數量達到654.38+0.69億,占比超過99%。我國資本市場自然人投資者比例達到99%的事實決定了交易制度改革應根據實際情況循序漸進,在保護投資者利益和市場化定價機制之間取得良好平衡。尤其是目前我國中小投資者的價值投資理念還沒有完全形成,短線投機不同程度存在。如果完全放開漲跌停板,股價會大幅波動,最終損害的是中小投資者的實際利益。因此,創業板股票及相關基金的價格上限調整為20%,不僅大大促進了自由交易,也為制度調控留有余地,防止股市大幅波動。總的來說,在推進創業板註冊制改革的過程中,漲跌幅限制提高到20%,有利於創業板註冊制改革的穩定實施,可以在壹定程度上提高市場流動性,極大地促進創業板市場進壹步完善價格形成機制,提高價格發現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