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工商銀行按照《中華人民***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和國證券法》等相關法律法規要求,建立了由中國工商銀行股東大會、董事會、監事會和高級管理層組成的治理架構,形成了權力機構、決策機構、監督機構和高級管理層之間各司其職、相互協調、有效制衡的工作機制。
董事會下設戰略委員會、審計委員會、提名與薪酬委員會、風險管理委員會、關聯交易控制委員會等五個專門委員會;監事會下設監督委員會。
為進壹步完善公司治理結構,制定了股東大會對董事會授權方案和董事會對行長授權方案,調整董事會下設專門委員會的職責和成員結構,實行首席風險官制度,補選職工監事,制定了股票增值權計劃以建立健全公司激勵機制,積極探索與境內外投資者加強溝通和戰略合作的途徑,不斷提高公司治理水平。
工商銀行始終將公司治理作為增強核心競爭力的基礎工程,圍繞公司價值可持續增長和卓越股東回報的經營目標,積極借鑒公司治理國際領先實踐和原則,構建完善由股東大會、董事會、監事會和高級管理層組成的現代公司治理架構,修訂完善《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公司治理規章制度,不斷提高董事會的獨立性和運作效率,形成了權力機構、決策機構、監督機構和執行機構之間權責分明、各司其職、相互協調、有效制衡的組織架構和運作機制。截至報告期末,本行董事會***有董事15名,其中執行董事3名,非執行董事6名,獨立董事6名。監事會***有監事6 名,其中股東代表出任的監事2名,外部監事2名,職工監事2名。
銀行初步建立了壹套多維度、多層次的社會責任規劃管理及落實監督體系。在董事會的直接領導下,總行戰略管理與投資者關系部協調推進社會責任工作、統壹編制社會責任報告,總行相關部室及各分支機構分頭組織實施,***同推進社會責任的履行和落實。 董事長 姜建清 副董事長、行長 易會滿 獨立非執行董事 黃鋼城 獨立董事 田國強 獨立董事 柯清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