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族財富密碼評論員董巖:
我們要先從法律的角度來說,根據我國的《繼承法》債務人死亡後,債務是不消失的,債權人要追討債務,首先要看債務人是否留有遺產,其次看有無債務擔保人。
公民死亡後其財產的繼承人同樣繼承債務,其債務會有其財產繼承人歸還。無財產的或者繼承人放棄繼承的,繼承人不承擔債權人的債務。
《擔保法》第六條規定:“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保證人按照約定履行或者承擔債務的行為。”
其實說到這裏已經很明白了,如果生前借了錢原則上只要有財產,有擔保人有繼承人的話他們就要承擔起這部分債務,幫債務人還錢。
如果是借的銀行的錢還好,因為如果沒有償還能力的話,銀行不會剝奪借款人的最基本的生存權利。這個也是受到法律保護的,比如只有壹套住房又正好夠妳們家人居住,那麽這套房子就不能拿來抵債,因為收走後就沒地方住了,這個在法律上也是不支持的。但是如果家裏3口人卻住著幾百平的別墅,這種情況房屋就會被拍賣,但是這種情況銀行要給妳提供租住的地方,拍賣的金額要給妳換壹套小的房子,其余的銀行拿走。
如果是借的民間高利貸的話,他們催款就沒有那麽溫柔了,這個時候要多用法律武器保護自己,根據我國法律年利率超過24%-36%的利息是可以協商不還的,法律不支持也不反對要這部分錢,超過36%的利率不受法律保護,為嚴格意義上的高利貸,可以不還。
首先對於家人故去這件事我表示哀悼,但是債務就擺在眼前也不能不管,還是要積極的協商處理,多利用法律保護自己的合法權利。
這個問題要分幾種情況來看:
抵押貸款抵押貸款即貸款時有抵押物,可以是房屋,國債,理財產品,股票等。
如果借款人去世了,銀行是有權處理這些抵押物的,用於償還貸款。
那麽會不會抵押物拍賣後不夠還貸款?壹般不會,銀行在貸款時會有個折扣,比如房屋抵押,最多只能給房屋70%市值的貸款。
當然了,也有借款人抵押物多頭抵押的情況,這樣銀行拿不到抵押物,就只能壞賬了。
第三方擔保貸款如果貸款有第三方擔保,那麽借款人去世後貸款就轉移到擔保人了。銀行有權向擔保人發起追償。
純信用貸款純信用貸款,遺產繼承人在遺產覆蓋範圍內需要償還貸款。
如果借款100萬,遺產50萬,那麽銀行是有權追回這50萬的。但是實際情況裏,銀行向遺屬追債,遺屬很難配合的。此時銀行只能向法院起訴,要求強制執行。如果強制執行不下來,這筆錢就變成銀行壞賬了。
大家的傳統觀念認為“欠債還錢,天經地義“還有父債子還。很多網友表示:人去世欠銀行的錢必須還,不還是犯法。人死了,存款不能提,這是銀行規定。
欠銀行的錢如果本人去世了是不是家人必須幫其還清?
對於這個問題,壹般存在兩種觀點,壹種認為欠債還錢、天經地義,就算人死了,家人也有義務繼續還錢,這個思維是幾千年延續下來的觀點。另外還有壹種觀點認為,我死賬清,既然人都不在了,他欠的債自然也就不用還了。就目前來看,這兩種觀點都有其正確的壹面,但都不完全正確,也有其片面的壹面。
1、家人是指誰
很多人壹說起家人,不自然的就特指夫妻和子女。誠然,這些都是直系親屬,但在債務問題上,夫妻和子女關系差別很大。
如果是夫妻關系存續期間某壹方從銀行借的錢,用於夫妻雙方***同使用,那這算是夫妻雙方***同債務,借款人去世後,作為他(她)的配偶,是有義務繼續還錢的。
但如果借的這些錢沒有用於夫妻雙方***同使用,活著的壹方能夠證明這筆借款自己不知情,且借款也完全用於與自己無關的地方,那這筆借款將不作為夫妻***同債務,相應的也就不需要承擔繼續還款的義務,比如夫妻壹方私自跑去銀行貸款,然後用於賭博。這也是為什麽很多銀行在放貸的時候要求夫妻雙方***同到場簽字的原因。
除了夫妻關系外,子女是不作為***同債務人的,所以子女也是沒有義務償還債務的。除非子女作為債務擔保人或在貸款時明確作為***同債務人,這種情況下子女是需要繼續償還的。
相應的,子女如果是債務人,如果沒有明確是***同債務或有債務擔保,父母也不作為債務人,對債務同樣沒有償還的義務。
2、本人去世債務怎麽還
首先需要確定當事人名下可用財產,在這方面的法律已經比較健全了,具體的就不多說。然後看這些財產夠不夠還貸款,如果夠,就從這些財產裏扣除用於還貸款的金額,剩下的財產,再按《繼承法》由盯關繼承人繼承,如果不夠,先以還債務為原則,繼承人將無法繼承當事人財產。
這些事情也不是銀行出面就可以解決的了,需要經過法院判,只有經過法院判決的,才有最終法律效力,所以如果當事人名下沒有什麽財產可用於償還債務,那就等著銀行向法院起訴,讓法院判好了。
如果是夫妻***同財產且配偶願意繼續償還債務,那也就不涉及債務追繳之類的事情了,按期償還就可以了。
3、有個前提
這裏其實有個前提,在最後補充壹下,以上所說的兩點都是按法律辦事的前提下,如果妳借的不是銀行的錢,如果債權方不完全按法律規定的辦,而是尋求其他 社會 方式,那肯定也就不受上面所說的債務人限制了,而是所有與當事人相關的真系親屬可能都要遭殃。
所以坤鵬論在這裏還要提醒壹下大家,盡量不要借高利貸,對於很多高利貸來說,人死未必賬就清,不要在自己死後還給自己家人留下無盡的痛苦。
傳統觀念認為,欠債還錢,天經地義,還有父債子還。
但法律不是這樣規定的。
1、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的***同債務,夫妻雙方要***同承擔。
2、根據《繼承法》第33條:
第三十三條 繼承遺產應當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繳納稅款和清償債務以他的遺產實際價值為限。超過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繼承人自願償還的不在此限。
繼承人放棄繼承的,對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可以不負償還責任。
看清楚了,欠銀行錢的,以遺產來償還,欠款超過遺產價值的,超出部分不用還,繼承人自願還的除外。
比如欠款150萬,但遺產只值100萬,那就只能還100萬,超出的50萬繼承人是不用還的,除非自願還。
還有我們通常認為的“家人”包括父母、兄妹、配偶、子女等。
但法律的界定,不是所有的家人都有權繼承遺產的,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壹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還要分清楚欠銀行的是什麽錢。
常見的有幾種:
1、信用貸款。
比如信用卡。
結婚期間欠的款,配偶有償還義務。
沒結婚的,以遺產償還。
2、房貸。
房貸是以房子作為抵押的。
有些人房貸會增加了父母作為保證人。
那人去世後,如果配偶或父母繼續還月供的錢,那就沒事,如果不還或沒能力還,那銀行會通過法律途徑拍賣房子,拍賣所得先還了房貸,多出來的給繼承人,不過這裏要註意的是,拍賣是法院拍賣的,拍賣所得款項是先給法院的,法院再分別給銀行和繼承人。
還有很多人討論的人死後存款如何取的問題。
存款,是遺產的壹部分,由繼承人繼承。
繼承人帶齊死亡證,公證書等法律文件可以取出,不見了卡的,不知道密碼的,都可以取出。
註意,先取得法律文件,對,公證書要收錢的,對,只能繼承人去取,對,其他人不行。
所以,無論是銀行要追回貸款,還是繼承人要取回存款,都通過法律途徑,沒有法律文件大家都不能瞎扯,期間產生的費用也是各自承擔。
網友表示:銀行貸款人死了,有兒子可以繼續還我沒有疑義。可人死了,銀行存款為什麽繼承人就那麽難得拿到呢?可以給大家壹個合理的解釋嗎…
很多人以為“父債子還,天經地義”,但這是沒有法律依據的。
也有人認為“人死債銷”,這同樣是沒有法律依據的。
按照《民法通則》第213條規定:“作為被執行的公民死亡後,以其遺產清償債務。”也就是說,在債務人死亡之後,應當以其遺產清償債務。
根據《繼承法》第 33條規定:“繼承遺產應當清償被繼承人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繳納稅款和清償債務應以他的遺產實際價值為限。”
這條法律規定有兩層含義:
壹是子女享有繼承父母遺產的權利,就有償還債務的義務;反之,則沒有償還債務的義務。
二是子女享有繼承父母遺產的權利,在償還債務時,以遺產價值為限,債務超出遺產價值的,子女沒有義務償還。
所以簡單直白的說,無論欠銀行多少錢,都是以遺產來償還,但是償還的金額僅以遺產價值為限,如果欠款比遺產還多,多出的部分就不用還了。
通常情況銀行會是這麽處理的,如果死者欠銀行的錢是通過抵押方式獲得的貸款,在貸款人死亡後確實沒有償還來源的情況下,銀行會通過人民法院拍賣貸款抵押人的抵押物償還銀行貸款;
只有當抵押物處置變現後不夠償還銀行貸款的本息時,銀行才會形成壞賬損失,通常這種情況不會發生,因為銀行在貸款時的抵押物通常估價低於貸款人的固定資產原值,比如房屋抵押壹般只能按房屋評估價值的70%發放貸款。當然,如果貸款人與評估公司串通,或與銀行壹起與評估公司串通高估貸款人評估價格時,有可能處置抵押物不足償還銀行貸款的情況發生。
還拿房屋來說,如果貸款人房屋本來只值100萬元,而被評估公司評了200萬元,結果從銀行貸款140萬元;如果有壹天貸款人死亡處置房屋時,銀行就會虧掉40萬元,讓銀行形成40萬元的壞賬。
同時,如果貸款人的貸款是有人擔保的,在貸款人死亡後,銀行可找擔保人償還銀行貸款,擔保人成了貸款人的自然債務承擔者;當然如果擔保人生意失敗失去了償還能力,或也發生了擔保人死亡現象,銀行這筆貸款基本就會形成損失,但這種概率極低。
還有壹種情況,如果貸款人的貸款是信用貸款,貸款人死亡,銀行還可申請人民法院要求對貸款人的家屬進行債務追繳,但這往往會遭到家屬的強烈抵制或反對,銀行也難以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在這種情況下會導致銀行的債權損失。
朋友,總之銀行會想方設法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辦法也比較多,通常形成損失的可能性不大。不知我的回答能否消除妳心中的疑惑,如有興趣,我們可單獨再探討。祝妳生活如意!
國內某房地產集團老總向銀行借款1800萬,光是每年的利息就高達230萬,最後公司經營不善倒閉,自己也意外身亡,那麽欠銀行的1800萬,是不是不用還了?
欠債還錢,天經地義,從古至今,這是壹條永不變的恒理。
我所在的城市是壹個三線城市,某房地產集團是我們那邊數壹數二的房地產龍頭,由於要承包壹個私人學校建設,當時這個公司的工地實在太多,壹時間無法湊齊那麽多現金,於是公司老板就去銀行做了抵押貸款。
最後沒想到,這個學校卻被政府宣告停止施工,那壹年也是房地產最艱難的壹年,導致資金鏈斷裂不久,因為經營不善,房地產公司倒閉。
除了欠銀行的1800萬,還有很多其他的欠款,高達三個億左右。
過於激動的老板腦血梗突然爆發,不幸而亡,而他欠銀行的1800萬,並沒有成為呆賬時間壹久,就算以欠銀行十塊錢,那麽最後也能會變成幾百幾千上萬。
對於這問題,身為銀行的客戶經理,用專業的角度知識來為大家回答。
現實生活中很多做生意的朋友,需要大量資金墊資,時間久沒有資金,那麽就去銀行借款,為了緩解資金周轉困難,但是從銀行借錢,那麽他就要收取壹定的利息。
①、短期貸款,或者是壹年貸款期限,那麽它的貸款年利率就在4.35%。
②、中長期貸款五年以內,那麽他的貸款年利率就在4.75%。
③、五年以上的長期貸款,那麽他的貸款年利率就在4.90%。
以上只是2020年央行公布的貸款利率的情況,這些主要是商業貸款,根據妳的貸款年限來決定它的利率,但是這只是基礎利率,很多銀行會在這個利率上還要往上調,所以妳貸款金額越多,貸款時間越久,那麽它的利率也就越高。
計算方式: 1800(萬)*6.5%(利率)*2(年) 2340000(元)。
所以壹年就要還117萬,平均每月將近十萬塊錢。
每月還款,光是利息就將近十萬元,光是壹個月就足夠壹個普通職工,壹年不吃不喝的收入。
所以光從這壹點就可以看出銀行通過把錢借給需要的人,從中賺取壹定的差息,利潤非常的豐厚,怪不得有些銀行員工每天開著二三十萬的車子去上班。
如果生前像這個老板壹樣,欠銀行1800萬,或者是幾十萬,那麽死後會怎麽辦?
就拿我們普通老百姓來說,去銀行存款,不僅要看利息的問題,主要看這家銀行到底有沒有實力,把我的錢存銀行到底有沒有保障?反而妳要去銀行做大額貸款的時候。銀行肯定不會輕易的借給妳。
而是層層調查,層層審核,妳要在銀行貸款幾十萬上百萬,同樣妳要在銀行抵押,超過妳貸款的金額。
比如說我拿我名下的兩套房產價值180萬,那麽做銀行抵押,那麽銀行就會貸給妳壹百六七十萬左右。
必須妳的抵押資產要高於妳貸款的本金,甚至要把利息包括在內。
張老板,因為公司缺資金,他把名下的壹套1200萬的豪華別墅抵押給銀行,當銀行經過各種的調查確認,這套房子屬於正當資產,那麽銀行會很痛快的借給妳1000萬,所以他的借款永遠不會超過妳抵押的價值。
銀行是不會做虧本的買賣。
所以想在銀行借上大額存款,並不是妳想象的那麽簡單,如果借了大額存款的人,死後銀行會該怎麽辦呢?
像平時的信用卡以及小額貸款,憑借的就是自己的征信來貸款,只要妳的征信沒有任何問題,那麽銀行就會放貸,不還那麽妳的個人征信就會出問題,會列入失信人名單。
如果像壹些小額貸款,不需要抵押,比如信用卡的人死後,這筆錢銀行不會向妳家裏人索要。
因為法律規定現在不允許負債子,還誰借的錢?妳找誰?如果這個人去世,那麽這筆賬就會成為呆賬,是壹筆無法收回的賬,但是在銀行壹直都有存根。
像那些大額貸款,只要還不起,或者是貸款人去世了,那麽他們在銀行抵押的房產,車產業以及股票基金等等,就會被銀行通過證正規的法律途徑進行拍賣。
把拍賣的錢用於還以欠銀行的錢和借款,實際時間產生的利息。
至於多余的錢,那麽銀行會退還給妳的家屬,但是妳絕對不能少銀行壹分錢,銀行也不會多,要妳壹分錢。
我在銀行工作期間,確實遇到這種情況,我們當地的壹個開超市的老板,因為資金緊張,在我們銀行借款了,180萬把自己兩家超市作為抵押資產。
再壹次進貨的時候,老板因為車禍不幸去世,那麽這筆錢就無法正常還款,壹般情況下,銀行會通知家屬,如果有錢盡量按期還款,如果沒有錢 。
那麽銀行就會將老板抵押在銀行的資產進行拍賣,用來還款,當時記得把款還完之後,又多出80萬,最後我們銀行壹分不少的退還給死者家屬。
所以大家不要覺得自己信用卡欠錢,沒有抵押,不接銀行電話,時間壹久,銀行也沒拿自己怎麽辦?但是不要抱著僥幸心理欠銀行的錢,每次都逾期,按照期的利率給妳計算利息,壹天不還,壹天利息利滾利,就像三月份的豬要養到臘月份,再來殺豬吃肉。
壹旦銀行準備要回這筆呆帳的話,那麽欠銀行的錢,妳們壹個都跑不掉。
所以不要覺得自己不還就沒有事情,如果說借錢的人去世,那麽就會拍賣他的資產,因為根據法律,這屬於合法。
畢竟欠債還錢,天經地義。
所以就算欠銀行的人去世了,那麽只要在銀行有抵押資產,那麽銀行就會將她抵押資產進行拍賣,用於還錢。
大家也不要把銀行想象的那麽亂,壹切做法都是按照規定來辦,這些規定在妳借款之前都會向妳詳細的說清楚,如果沒有還款能力,就不要去借,如果有,那麽就可以去借,凡事都是壹個雙面性,看自己怎麽利用?所以大家要理性看待。
(感謝各位朋友觀看和支持)。
經常遇到壹些朋友問:銀行貸款給那麽多的人,如果有的人欠銀行很多錢,突然死了,他欠銀行的錢怎麽辦?
遇到這樣的問題,實際上這個問題的本質是,如果貸款的人死了,欠銀行的錢是不是就可以不用還了?
第壹,市場經濟的基本原則是信用原則
市場經濟是信用經濟,市場經濟的基礎是 社會 信用秩序,也就是我們的古訓:“欠債還錢,天經地義”。市場經濟初期破壞了信用基礎,人們以欠錢不還這榮,這種想法目前仍然有壹些人存在。所以有的人到銀行大肆借貸,有的人到互聯網借貸平臺大肆借貸,甚至有的人在朋友、親戚大肆借貸,目的就是不想還,所以曾經流傳壹句話:欠債的爺爺,要錢的是孩子。但是近幾年隨著我國信用 社會 的打造,對欠債不還者從法律、 社會 輿論的角度進行了懲戒和抨擊。所以,希望欠錢不還已經越來越受到人們的譴責。
因此,結論必然是:欠銀行的錢如果死了,並不會像人們想象的那樣人死賬消,應該還的錢還是要還的。
第二,妳要能夠在銀行貸到很多款才行
經常有人會說,銀行為什不給貸款?妳有錢,我需要,銀行為什麽不貸款?也有人認為銀行貸款審核太嚴格,所以在銀行的貸款不好貸。凡些種種都說明,在銀行貸款很多並不是壹件容易的事。所以這個問題的前提是妳要能從銀行貸到很多款才行,因為銀行會對貸款申請進行嚴格的審查。能從銀行貸款很多有幾個條件:壹是妳要有足夠的合理的用款理由,銀行貸款要審核貸款用途,只有合理的貸款用途才能進行貸款,所以妳的貸款用途要得到銀行的認同;二是妳如果是個人企業從銀行貸款,除了貸款的用途外,還要看妳的企業經營狀況特別是還款來源、未來現金流、以及抵押擔保措施,符合了這些條件即使貸款的人死了,妳的貸款也會有還款能力和來源。
第三,如果貸款人意外,貸款怎麽還?
雖然不能人死賬消,但是也不會像我們過去常說的“父債子還”。那麽如果處理呢?
壹是如果抵押貸款,可以處置抵押物, 如果抵押物處理後有剩余,那麽要將余款歸還給遺產繼承人;如果還款不足,還在看遺產處置情況。
二是如果有遺產,那麽這些遺產首先要歸還銀行貸款 ,有結余仍然要歸還遺產繼承人,如果還款不足,則可以進行消賬。
三是如果是擔保貸款,有兩種處置方式 ,可以要求擔保人歸還貸款然後擔保人再向遺產繼承人追償;也可以先進行遺產處置,如果還款不足再向擔保人追償。
需要說明的人,如果貸款人存在大額資金不明或者有轉移資金的行為,如有的人惡意轉移資產,那麽銀行可以起訴追償資金的去處,如果最後證明是惡意轉移財產,就不僅僅是通過司法追繳,而且有可能涉嫌金融詐騙而受到法律的制裁。
貸款有風險,貸款需謹慎。嚴格保護自己的誠信,誠信為本才是我們每個人應該遵守的準則。
我是文化評論,專註銀行三十年, 財經 金融分析評論這個問題正好今年見過,大舅的兒子今年突然死亡,死了之後家人才發現,欠了三四萬的信用卡,然後銀行也沒給家人打過電話,應該成死賬了。
但查了壹下,應該是得看錢是不是自己花了,但他已經三十三歲了,借的錢肯定是用於自己的開銷了,所以銀行也沒有讓親人還款。
如果妳欠銀行很多錢就死了,那麽妳自己的民事主體資格就此消滅,妳的壹切權利義務關系都歸零,壹了百了,什麽都不用管了,但銀行絕不會善罷甘休,它會用各種方法把他的錢收回來。
1、用抵押物優先償還貸款。
現在在銀行貸款數額巨大壹般都要拿房產作為抵押,如果到期不能還錢,人家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訴妳要求還錢,若妳還不起,銀行可以要求拍賣抵押房產,拍賣所得先還人家貸款。
如果妳人不在了,房子還在,債務還在,只是妳可以不用管了,不管誰繼承房屋,首先把人家銀行的錢還了,剩下的各繼承人再繼承。
2、配偶還錢(銀行借款壹般都要夫妻雙方簽字)
如果這筆貸款是在妳們婚姻生活存續期間所借,且這些錢確實用於夫妻***同生活,那麽該筆貸款就屬於 夫妻***同債務, 配偶雙方都有連帶還款責任,即使離婚了也要還。在妳死後,銀行當然可以以夫妻***同債務為由,要求妳的配偶償還這筆貸款。
3、繼承人還錢
(1)如果妳自己死後留有遺產, 並且妳的繼承人對遺產進行了繼承,那麽根據法律規定,繼承遺產必須先在遺產繼承範圍內償還債務。
(2) 如果死後有沒遺產, 中國也沒有父債子還這壹說,銀行也沒有權利給妳任何壹個親屬要錢,這種情況下,人死了壹切都歸於消滅,銀行只有自認倒黴!
作為壹個人來講,生前應該妥善處理好自己的債務等事宜,不要給在世的親人留下太多麻煩事。當然人死後債權、債務消滅,這也是解脫的壹種方式,要不然好多欠錢的想不開呢。
我聽壹個縣銀行行長講個真實故事:有壹個在他們行貸款10萬的養殖戶,得病死了,按信貸員的辦理了銷戶,可是過了幾年,這個行長在大街上無意中看到這個養殖戶活的好好的,心裏立刻明白怎麽回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