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分紅應繳納個人所得稅,持有期在1個月以內(含1個月)的,減按20%的稅率繳納個人所得稅;個人持股超過1個月至1年(含1年),按10%的稅率繳納個人所得稅;個人持股超過1年的,減按5%的稅率繳納個人所得稅。
投資者賣出分紅股票會征收個人所得稅,其他情況不征收個人所得稅。其中,個人所得稅的征收標準與投資者的持有時間有關,具體如下:
持股期限不足壹個月(含壹個月)的,對投資者取得的股息紅利所得,減按20%的稅率征收個人所得稅;持股期限在壹個月以上不滿壹年(含壹年)的,對投資者取得的股息紅利按10%的稅率征收個人所得稅;持股期限在壹年以上的,投資者獲得的分紅免征個人所得稅。
例如,唐笑持有某股票1,000股,公司每10股以1元的形式派發股息,持有1個月後賣出,則唐笑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 100×1×20% = 20元。
需要註意的是,投資者的持有時間是從投資者買入股票的當天開始計算,而不是從分紅的當天開始計算。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
第六條個人所得稅法規定的個人所得範圍:
(壹)工資、薪金所得,是指工資、薪金、獎金、年終加薪、勞動分紅、津貼、補貼以及其他與受雇或者受雇有關的收入。
(二)勞務報酬所得,是指個人從事勞務取得的所得,包括設計、裝飾、安裝、繪圖、化驗、檢測、醫療、法律、會計、咨詢、講學、翻譯、審稿、書畫、雕塑、影視、錄音錄像、表演、演出、廣告、展覽、技術服務、介紹服務、經紀服務等。
(三)稿酬所得,是指個人以圖書、報紙、期刊形式發表其作品取得的所得。
(四)特許權使用費所得,是指個人以提供專利權、商標權、著作權、非專利技術等特許權使用著作權的權利取得的所得,不包括特許權使用費所得。
(5)營業收入是指:
1.從事生產經營的個體工商戶的所得,個人獨資企業投資者和個人合夥人在中國境內註冊的個人獨資企業和合夥企業的生產經營所得。2.個人依法從事辦學、醫療、咨詢等有償服務活動的所得。3.個人承包、租賃、轉包、轉租企事業單位所得。4.個人從事其他生產經營活動的所得。
(六)利息、股息、紅利所得,是指擁有債權、股權的個人取得的利息、股息、紅利所得。
(七)財產租賃所得,是指個人出租不動產、機器設備、車船以及其他財產取得的所得。
(八)財產轉讓所得,是指個人轉讓有價證券、股權、合夥企業財產份額、不動產、機器設備、車船以及其他財產取得的所得。
(九)偶然所得,是指個人中獎、中獎、彩票中獎及其他偶然性質的所得。
個人所得難以界定應稅所得項目的,由國務院主管稅務機關確定。
第七條股票轉讓所得征收個人所得稅的辦法,由國務院另行制定,報NPC常務委員會備案。
第八條個人所得為現金、實物、有價證券和其他經濟利益形式的,應當按照取得的憑證上註明的價格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沒有憑證的實物或者憑證上標明的價格明顯偏低的,參照市場價格核定為有價證券的應納稅所得額。參考票面價格和市場價格核定應納稅所得額為其他形式經濟利益的,應參考市場價格核定應納稅所得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