溢價發行可分為現價發行和中間價發行。
現價發行又稱市價發行,是指根據相同或相似股票的流通價格確定股票發行價格,公開發行股票通常采用這種形式。在發達的證券市場,公司首次發行股票時,通常是根據流通市場上同類公司(同行業、經營狀況相似)股票的價格表現來確定自己的發行價格;公司發行新股時,發行價格將根據發行股票在流通市場的價格水平確定。
中間價發行是指以面額和現價之間的價格發行股票。中國的股份公司基本都是以中間價向老股東發行股票。
根據《證券法》第三十四條規定,股票溢價發行的,發行價格由發行人與承銷的證券公司協商確定。
溢價發行價格的參考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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溢價價格主要由以下因素決定:發行後社會公眾股占公司總股本的比例;投資項目募集資金所需的資金數額;公司過去的盈利能力和未來的盈利能力預測;公司所處行業的前景;公司的發展潛力和競爭優勢;同行業上市公司二級市場表現。
具體發行價格由主承銷商與公司協商確定,主承銷商通常承銷余額。如果投資者認為發行價過高,完全可以放棄認購。
溢價發行的作用
股票發行價格是股票發行成功的重要因素,直接關系到投資者、發行人甚至承銷商。發行價高,對發行人來說,可以用更少的股份籌集更多的資金,降低融資成本。但對於投資者來說,發行價過高,意味著投資成本會增加,可能會影響投資者的購買熱情。對於承銷商來說,發行價格過高,增加了承銷商的發行風險和工作量。所以《證券法》規定,發行價格的確定原則是由發行人和承銷商協商確定,沒有具體的邊界。至於溢價的幅度,承銷商和發行人可以根據各種具體情況,在爭取發行成功的基礎上,確定壹個合適的價格。同時,為保證投資者利益,維護證券市場秩序,根據我國證券市場實際,規定股票溢價發行應當報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核準發行價格,防止異常高溢價發行影響股票發行和上市的正常秩序。這壹規定在中國證券市場的現狀下仍然是必要的。
溢價發行是債券發行的壹種價格選擇。其優點是不僅可以讓發行人獲得按面值計算的資金,還可以為發行人帶來額外的溢價收入,甚至使發行收入大於到期按面值償還的本金支出,增加發行收入,為發行人提供了壹種在不增加債券發行數量的情況下獲得更多資金的途徑。但它要求發行人具有較高的信用,同時溢價發行債券的利率較高,發行人到期還款時會支付較高的利息。
溢價發行在股票發行中較為常見。很多國家的公司法都規定不允許低於面值發行股票,所以股票只能溢價發行或者以公允價格發行。西方盛行的現價問題是最典型的溢價問題。所謂現價發行,就是以發行股票的市場價格作為新發行股票的發行價格,向社會公開發售新發行的股票。現價是指由每日股價決定的發行價。這個價格的最終確定還必須考慮公司的信譽、發行數量等因素。當前價格發行的溢價部分屬於股東。目前的價格發行非常有利於籌集資金,可以減輕公司的分紅負擔,獲得更低成本的資金。但是,為了維護股東的利益,目前的價格問題壹般都附有非常嚴格的條件。
溢價發行的弊端
高溢價可以使企業以極小的成本獲得巨額資金,造成企業為了上市而搞過度包裝和欺詐。高溢價使得股價與公司業績嚴重脫節,導致中國股市市盈率過高,泡沫過大。高溢價發行股票,使得投資成本過高,投資回報率過低,導致投資者只關註差價,不關註分紅,使得股市成為投機市場。高溢價導致社會流通股和國有股同股不同價,差價過大是國有股減持的主要障礙。高溢價使得a股、b股、h股投資成本差異過大,導致利益侵占問題嚴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