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觀來說,萬科本質上是國企,相比那些靠自己奮鬥,只是要戴“紅帽子”的創業型企業。按照當時政府股改的規定,妳帶領的企業家可以量化給自己的股份比例是非常有限的(當然妳放棄的股份累計價值還是天價,這也是我主張萬科董事會在薪酬方面長期善待妳的原因)。"
在同花順軟件上查閱之前的上市公司股本變動情況,可以看出秦的文章說的是實話。股改從1988開始,上市前凈資產13246700元,折合13246700股,其中國家壹股占60%,即794.8萬股,職工占40%,即。1991.65438+10月29日股改完成募集2800萬,每股壹元,折合2800萬股,總股本變成41246700股。本次股改上市後,社會公眾股占67.88%,地方國有資產占65438。我不知道是王石的誤導還是金融媒體的故意誤報。就連央視財經《遇見大咖》的報道也說:“41萬股中,40%歸個人,60%歸政府,王石自願放棄個人所有的股份。
這裏有兩個錯誤。第壹,股改前的政府股和個人股比例作為股改後的股份比例,465,438+0萬股為股改後總股本。這個時候不可能40%歸個人,60%歸政府。如果是這樣,股東的2800萬股在哪裏?第二,由於這篇報道,人們會錯誤地認為個人擁有的40%的股份是王石的個人股份。其實這40%是股改前職工個人的股份,也就是5298680股。股改後總股本變大了,占比只有65,438+02.84%,王石的股份只是這65,438+02.84%的壹小部分。很長壹段時間,大家誤以為萬科是王石的,王石可以控股萬科,但他沒有這麽做。事實是,當時的體制、觀念、輿論根本不允許他去做,根本沒有給他這樣的機會,除非他壹開始就單幹。因此,確切的說法應該是萬科的王石,而不是王石的萬科。萬科通過多次增發向市場募集資金,原第壹大股東由地方國資變更為央企華潤。後來華潤只占65,438+05.23%,是第壹大股東,但不是控股股東。因此,萬科不是國有企業,不受SASAC控制。萬科只是壹個第壹大股東的公眾公司,也就是王石所說的混合制。
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