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行的福利待遇是指企業為了留住和激勵員工而采取的非現金報酬。所以和津貼最大的區別就是福利是非現金報酬,而津貼是現金支付。福利的形式包括保險、實物、股票期權、培訓、帶薪休假等。系統中列出的金額是從公司成本的角度考慮的,轉換成金額後顯示。福利待遇包括:基本月薪——對員工基本價值、工作表現和貢獻的認可。綜合補貼-對員工基本生活需求的現金支持。年終獎——農歷新年前發放,讓員工過壹個紅火的新年。銷售獎金——營銷人員完成銷售任務後的獎勵。獎勵計劃-獎勵對公司有突出貢獻的員工。醫療保險-參加社會福利保險和重大疾病保險。養老金計劃——積極參與社會養老統籌,為員工晚年生活提供保障。其他保險——包括壽險、人身意外險、商業意外險等項目,時刻關心員工的安全。休假制度——鼓勵員工下班後充分休息。除法定節假日外,還有帶薪年假、探親假、婚假、喪假。國家規定的福利待遇壹般指基本月薪、社會保險、其他保險和休假制度。其他福利待遇是公司給的,不是國家規定的。企業員工在計算年收入時,只關註壹年從工資卡上拿到多少現金,年底有多少獎金。當企業的福利支出“吃力不討好”時,未必是員工的錯。企業人力資源部門該做壹個“福利盤點”了。我們應該看看我們有哪些福利項目,成本是多少,是否應該改變福利的“價值和作用”。
法律客觀性:
《工資總額構成規定》第四條由以下六部分組成: (壹)小時工資;(2)計件工資;(3)獎金;(四)津貼和補貼;(五)加班工資;(6)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四十七條用人單位根據本單位生產經營特點和經濟效益,自主確定本單位的工資分配方式和工資水平。《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七十六條國家發展社會福利事業,建設公共福利設施,為勞動者休息、休養和療養提供條件。用人單位應當創造條件改善集體福利,提高勞動者的福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