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購配股是“買入”,還是“賣出”?深市的配股認購,在交易所電腦系統設置中,其買賣方向是“買入”委托;滬市的配股權證認購在交易所競價申報買賣方向限制以“賣出”指令完成。滬市的配賣出配股權,獲得股票,而非壹些投資者所理解的配股是付出了錢,理應為“買入”的錯誤想法。
在操作上,上證所代理配股主承銷商在集合競價壹開市,就以配股價大量申報買入配股權,和投資者打進的“賣出”相配對。如果投資者配股申報誤敲成“買入”委托,直接進入上證所電腦主機,因為申報時間往往滯後於主承銷商的大筆買單,自然成交的可能性極小,即使配股申報成交的話,因其買賣方向搞錯,配股繳款仍是失敗的,該投資者必須在第二個交易日以“反向操作”方式“雙倍賣出”委托,方能正常配股繳款。
何謂“反向操作”以及“雙倍賣出”委托呢?現在可以舉個例子來加以說明∶某投資者參加配股繳款時,誤敲成“買入”1000股,若及時發現可在第二個交易日(仍在配股繳款期內)申報“賣出”2000股即可,將原來誤操作的“買入”委托糾正為“賣出”委托,這就叫“反向操作”,將原來錯誤申報的1000股配股,以正確申報方向委托“賣出”2000股,這就叫“雙倍賣出”,若該投資者只是“反向操作”,而沒有進行“雙倍賣出”委托的話,配股繳款仍是失敗的。
獲配股票何時上市投資者在進行配股繳款以後,常常發現所配股份遲遲沒有到帳,心裏很著急。其實,配股並不是馬上到帳的。社會公眾股獲配股份的上市交易日期,將於該次配股繳款結束後,公司刊登股份變動公告後,經證券交易所安排,另行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