莊家的手法是,對敲,自買自賣。在拉擡時,不斷少賣多買;在打壓時,不斷多賣少買。接近拉擡目標價位,手中已擁有大量股票時,就逐步出貨。同樣,在打壓價位時,開始逐步進貨。莊家通過這兩種手法的交替使用,達到快速盈利的目的。這裏關鍵是:
壹、自買自賣對敲盤。為了使這種違反證券紀律的行為不致被發現,莊家要擁有數十個乃至壹二百個戶頭(在大陸個人是憑身份證到當地證券登記公司辦理深、滬股市的帳戶)。莊家多是大企業,或以大企業擔保獲得的個人貸款。若以公司戶頭或某壹個人的戶頭,這樣對敲拉擡打壓,很容易暴露。所以,預先必須準備多個戶頭。
二、準備做莊資金。依據選定股票的類型(上市股票量的大小及市價)及擬做莊的時限籌集相應的資金。如某股票上市量為壹千萬股,現市價為十元,壹般能控制三四成,即有三、四千萬元就可。大的證券公司自有資金雄厚,且往往與商業銀行是關聯的。(許多證券公司原來就是銀行辦的,現名義上雖已分離,但實際上關系密切,銀行借款是較容易的),所以,大的證券公司往往能同時做許多股票的莊家,有些工商企業用自有或銀行的貸款,也能做些股票的莊家,有些外資(主要是港臺的個人資金)以購買大陸個人身份證的辦法或為大陸的私營企業主,也能做壹些股票的莊家。大陸現上市股票約上千家,其中較活躍的股票,多是以莊家為後盾的。
三、莊家類型。(A)大的證券公司多是單獨做莊或與其要炒作的上市公司聯合做莊。這類莊家資金實力雄厚,且可利用上市公司的真假信息進行炒作;(B)上市公司自己炒自己的股票,如深圳發展銀行壹九九六年即動用自己的數億資金將自己公司的股票炒高了幾倍;(C)幾家上市公司聯合相互炒作對方公司的股票,然後利盈分成;(D)國有大企業單獨做莊,並提供資金或信息讓其相關的企業,如附屬的服務公司,或其親戚朋友當大的跟莊者,壹起哄擡股價,在達到目標價位時,通知相關企業或個人先出貨,這樣做莊者與其相關人員均可獲利。如出貨不順利,國有大企業莊家寧可自己受困,也要讓這些相關企業和個人先出貨盈利。因即使莊主的貨出不去,壓的是國家的錢,而盈利的則是與公司高級管理層相關的個人 。
四、利用上市公司年報、特別是中期報表(中期報表無須會計事務所審核)盈利的升降,來拉擡或打壓股價。與上市公司聯手的莊家,若手上持有大量股票,則將報表利潤提高,使之大大高於預期,以便拉高出貨;若莊家擬做這家公司的股票,手上持股又少,則壓低報表利潤,使之大大低於預期,以便壓低吸籌。因許多上市公司只是某個大公司的子公司,它可通過內部資產的調整,或大公司內部貨品交易價格的高低調整,達到上市公司盈利高低的變化。如上海鋼運公司壹九九六年虧損,壹九九七年壹月到十月亦然,但到十二月份突然每股盈利三毛多。其變化並非鋼運公司業績變化,而是母公司將賺錢的子公司劃入,而將屬於鋼運公司的另壹賠錢的公司劃出,這壹所謂資產重組,使之股價大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