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麽是稟賦效應?
傳統經濟學理論認為,人們願意為壹種商品支付的價格和他們失去已經擁有的同壹種商品所需的補償沒有區別,即他們作為買方或賣方的身份不會影響他們對商品價值的評估,但稟賦效應理論否定了這壹觀點。稟賦效應是指個體壹旦擁有壹件物品,他對該物品價值的評價就比以前高得多。是Tbaler(1980)提出來的。這種現象可以用行為金融學中的“損失厭惡”理論來解釋,該理論認為,壹定數量的損失給人們帶來的效用小於相同的收益給人們帶來的效用。所以人們在決策過程中的利益平衡是不平衡的,“趨利避害”的考慮遠大於“趨利”的考慮。出於對損失的恐懼,人們在出售商品時往往要價過高。
稟賦效應是行為金融學的壹個理論分支。行為金融學是以行為學、金融學、社會學、經濟學、決策學、心理學等理論為基礎,分析金融市場主體(決策者)在金融市場行為中的心理特征,研究投資者決策行為及其對資產定價影響的學科。它挑戰了傳統經濟學。稟賦效應充分體現了行為金融學的研究方法,挑戰了傳統經濟學中的理性人假設。
稟賦效應的確認
Hammaek和Brown(1974)曾經發現,獵鴨者願意平均每人支付247美元來維持壹個適合野鴨生存的濕地環境,但如果他們放棄在這個濕地捕獵野鴨,他們要求的補償高達每人1044美元。稟賦效應的存在會導致買賣雙方心理價格的偏差,從而影響市場效率。
Kabneman,Knestscb,Tbaler在1990做的下面壹組實驗,可以很好的觀察到稟賦效應的影響程度。
四十四名大學生參加了實驗。他們中的壹半被隨機選中,並得到壹個令牌和壹本手冊。手冊上寫著他們擁有的代幣價值為$ X(X的價值因人而異),實驗結束後可以兌換。代幣可以交易,其買賣價格將由交易情況決定。讓賣家(拿到代幣的學生)從0到8.75美元中選擇自己願意賣的價格。同樣,沒有得到代幣的壹半學生被賦予不同的價值,並被問及他們願意為代幣支付多少。之後,實驗人員會收集它們的價格,立即計算出市場清算價格和可以交易的數量,並及時公布。參與實驗的學生可以按照填好的價格進行真實交易。這個實驗重復了三次。
經過三輪代幣交易,用杯子和筆代替實物代幣交易。交易規則不變,重復多次。
顯然,代幣和消費品市場的交易情況大不相同。在代幣市場中,買賣雙方的期望價格大致相同。基於三次測試,實際體積與預期體積的比值(V/V)為1.0。與此相對應的是,在杯筆市場,售價中值可以達到買入價的兩倍以上,杯筆市場的V/V比只有0.20,筆市場的V/V比是0.41。即使重復交易,這兩個消費品市場的成交額也沒有增加,說明參與者沒有學會達成壹個約定的買賣價格來提高市場效率。
與此形成鮮明對比的是,代幣市場並不缺乏交易。這是為什麽呢?我們可以比較壹下代幣和消費品的區別:代幣的價值是事先確定的,非常準確,而人們對消費品的偏好可能會使其價值模糊,即消費者很難為壹種商品確定壹個唯壹的貨幣價格。因此,當買方以更高的價格購買商品用於轉售,而不是自用時,如果他有明確的虧損和利潤衡量標準,就不會產生稟賦效應,如購買股票。
上述實驗直接證明了稟賦效應的存在:壹旦人們獲得了供自己消費的東西,人們賦予它的價值就會顯著增加。這種非理性的行為往往會導致市場效率的降低,並且這種現象不會隨著交易者交易經驗的增加而消除。
稟賦效應對科斯定理的影響
科斯定理指出,只要交易成本為零,財產的合法所有權分配就不會影響經濟運行的效率,資源配置的最終狀態與產權配置的初始狀態無關。換句話說,如果市場機制的運行是無成本的,那麽最終的結果(產值最大化)是不受法律情況影響的。通過明晰產權來解決外部問題,可以實現社會的最優目標。近幾十年來,科斯的思想產生了深遠的影響。科斯定理建立在交易成本為零的前提下,但根據科斯定理,如果處理外部資源談判不能使資源配置最優,那壹定是因為交易成本太高。因此,存在發明新的交易手段和工具以降低交易成本的客觀動機。而且,在降低交易成本的功能上,制度創新有時比技術創新更重要。政府是壹個可以降低交易成本的機構。這樣,科斯定理就擴展到了政治領域。科斯定理不僅可以處理外部性,還可以解釋制度變遷和憲政改革,涵蓋面很廣。
那麽,在沒有交易成本的情況下,不考慮產權分配,市場效率是否能達到最佳?考慮到稟賦效應的存在,情況並非如此。從上面的實驗中可以清楚地觀察到,在代幣實驗中,市場效率非常接近預期,可以近似認為市場效率最優,這壹點從交易量中可以清楚地看出。而在交易規則和流程相似的實物交易中,交易成本並沒有明顯增加,而市場效率卻大大降低,這顯然可以歸結為稟賦效應。由於稟賦效應,商品的所有者往往希望高價出售商品,因為他對商品的估值已經被非理性地提高了,而商品的購買者卻無法接受這個高價,這就容易導致交易量的減少,影響市場效率。根據科斯定理,在沒有交易成本的情況下,初始的資源配置並不影響最終的結果,資源仍然會得到最有效率的配置。但實際上,貝科斯對資源分配的預測更具“粘性”。由於市場的低效率,市場的最終分配結果往往接近初始分配。因此,產權的初始配置對資源的最終配置起著決定性的作用。
我們可以用壹個例子來說明這壹點。比如化工廠靠近居民區,這個工廠生產時排放的廢氣影響了周圍居民的健康。如何解決這個問題?根據科斯定理,外部性問題可以通過明晰產權來解決,但如何分配產權無關緊要。也就是說,法律可以賦予工廠產權,也就是賦予它汙染環境的權力。這時,居民必須向工廠支付壹定的費用,以換取潔凈的空氣。另壹方面,如果將產權賦予居民,即賦予居民享受清潔空氣的權利,那麽工廠就必須向居民支付壹定的費用,作為汙染環境的補償。通過兩者的討價還價,最終會有壹個有效的解決方案,而這個解決方案的結果與產權原本屬於誰無關。
但如果考慮到稟賦效應,問題就沒那麽簡單了,因為產權所有者往往更看重產權的價值,放棄產權會有很多補償。這種情況下,如果把產權給了居民,讓居民向工廠要求的補償是p 1;如果產權授予工廠,讓居民願意支付給工廠的費用是P2;因為稟賦效應,p 1 >;P2;同樣,當壹家工廠獲得汙染環境的權利時,它會向居民要求比它願意為產權支付的更多的補償。產權買賣雙方的預期價格可能相差甚遠。類似前面實驗描述的情況,即使不考慮其他交易成本,談判也很可能破裂。先前的實驗表明,市場效率很低。壹旦談判不成功,資源的配置將不會像科斯定理所預期的那樣得到優化,產權的最終配置結果將完全取決於最初的配置方案。科斯定理顯然沒有考慮到稟賦效應對產權交易的影響。
稟賦效應的現實意義
根據科斯定理,政府應該做的是盡可能降低市場的交易成本,使產權明晰,使市場效率趨於最優。然而,由於稟賦效應,政府的這種努力可能還不夠。產權的初始配置對資源的最終配置起決定性作用,這就要求政府在產權配置之初就考慮市場的低效率,更加註重效率,而不是過分依賴市場調節。
其次,由於稟賦效應,人要避免失去已有的東西,容易產生“安於現狀的情結”。害怕改變可能帶來的損失。當社會制度發生變化時,那些利益可能受損的群體為了避免損失帶來的痛苦,會付出巨大的代價來維持原有的制度,社會進步必須克服這種慣性。現在中國正處於改革開放的關鍵時期。政府應該充分估計改革的艱巨性和遇到的障礙,以更大的努力積極推動改革。此外,稟賦效應和導致稟賦效應的“損失厭惡”理論也可以解釋經濟活動中的很多現象:在政府拆遷過程中,被拆遷居民往往會覺得政府提供的補償太少,與政府在補償價格上產生爭議,這就是稟賦效應的體現。失去自己房子的居民會要求比他們願意為同樣的房子支付的價格更多的補償,然後他們才會滿意。這在公共物品的補償要求上更為明顯。曾經有壹項調查顯示,當地居民願意為種植行道樹支付平均10.12美元,而砍伐行道樹所需的平均補償為56.6美元。
由於對損失的巨大恐懼,股票所有者在承受股價下跌時往往會變得厭惡風險。為了避免損失,我願意冒著價格進壹步下跌的風險繼續持有股票,希望有壹天股價會再次上漲,房地產市場也會如此。這就導致了壹個奇怪的現象:股票或房地產價格越低,其成交量越低,這與傳統經濟學的需求曲線相反。壹種解釋是,當股價或房價下跌時,人們會預期價格會進壹步下跌,因此不願購買;這是從人的心理上解釋的,損失厭惡理論進壹步分析了這種心理產生的原因。
由於稟賦效應導致的“安於現狀的情結”,人們往往不願意改變環境,表現為在談判中不肯讓步。典型的例子就是工資剛性,人們甚至寧願失業也不願降低工資。再比如,老公司往往比新公司有更多低效的規章制度。這是因為新公司可以在沒有先例的情況下制定規則,而當老公司修改原有的不合理規則時,員工往往更難接受,從而阻撓。這種情況在我國國企改革中也會遇到。當公司改進管理模式,提高生產效率時,可能會遭到員工的反對。我們必須充分考慮這種情況,並給予員工適當的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