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用衛星按用途壹般可以分為偵察衛星、軍用氣象衛星、軍用導航衛星、軍用測地衛星、軍用通信衛星和截擊衛星。
1、偵察衛星
偵察衛星分為照相偵察衛星、電子偵察衛星、海洋監視衛星、導彈預警衛星和核爆炸監視衛星。它們利用各種遙感器或無線電接收機等偵察設備收集地面、海洋或空中目標的信息,獲取軍事情報。
2、軍用氣象衛星
軍用氣象衛星用於提供全球範圍的戰略地區和任何戰場上空的實時氣象資料。
3、軍用導航衛星
軍用導航衛星可為地面戰車、飛機、水面艦艇、地面部隊甚至單兵提供精確位置、速度和時間信息,並能為導彈和炮彈精確制導,大大提高武器的使用效率。
4、測地衛星
測地衛星用於測定地球上任何地點的坐標和地形圖,測定打擊目標的坐標。
5、軍用通信衛星
軍用通信衛星包括戰略通信衛星和戰術通信衛星,其中戰略通信衛星用於全球性的戰略通信,戰術通信衛星用於提供地區性戰術通信以及軍用飛機、艦船乃至個人終端的移動通信。
6、攔擊衛星
攔擊衛星是壹種采用自身爆炸或發射導彈、激光或粒子束,用以攻擊或破壞敵方衛星的衛星式武器。
擴展資料:
意義作用
許多國家都把軍事衛星當作國防競備的重要內容,並讓它在現代戰爭中大顯身手。而在和平年代,又把這些軍事衛星改造為民用,為經濟建設服務。
軍用衛星的發展趨勢主要在於提高衛星的生存能力和抗幹擾能力,實現全天候、全天時覆蓋地球和實時傳輸信息,延長工作壽命,擴大軍事用途。
世界上最早部署國防衛星系統的是美國。自1962年至1984年,美國***部署了三代國防通信衛星68顆,使軍隊指揮能運籌帷幄,決勝千裏。據說,美國總統向全球壹線部隊下達作戰命令僅需3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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