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當妳放下這個,回頭看看整個事件,原來鄭爽只是壹個被欺騙的人。妳可以在綜藝節目裏看到。羅爾對鄭爽有點惱火。因為有時候鄭爽的行為真的很難理解。所以他們兩個經常吵架。我在綜藝節目裏沒看出張衡有多喜歡鄭爽。但是當鄭爽和他分手時,他說他不想分手。那究竟是為了什麽?當然,因為鄭爽是女明星,而且有很多錢。還有和這個女明星綁定的方式是什麽?當然,我和她有壹個孩子。只有像鄭爽這樣頭腦簡單的女明星才會和壹個像滾滾這樣的普通外行生孩子。
羅林不僅沒有自己的事業。他還從鄭爽借錢創業。然而,鄭爽給他的65,438+0,000,000元很快就沒了。戀愛期間,鄭爽還借給他2000萬元。當鄭爽借給他2000萬元時,那句話是借款。1,000,000元給他開公司,就算虧了。妳為什麽不還2000萬的貸款?欠債還錢不是天經地義的嗎?是因為鄭爽有道德缺陷嗎?滾動可以停止把錢還給別人。我認為法庭仍然是公正的。壹審和二審都裁定滾動必須償還鄭爽的錢。法律還是有慧眼的。鄭爽有足夠的證據。拿回妳的錢是很自然的。
實際上,羅林用鄭爽借給他的所有錢投資股票。妳為什麽要這麽做?當然,當鄭爽想問他要錢時,他說他沒錢。我覺得這個張衡真是心機十足。得到了兩個無辜的孩子。就連鄭爽的腦袋也不正常。為什麽壹個喜歡打滾的正常人要和壹個不愛的人生孩子?當然是看上了鄭爽的錢。沒想到女明星背著壹個普通顏值的外行。從這個角度來看,鄭爽仍然很悲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