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央媽又搞了新的大動作,重新修訂了《中國人民銀行法》。
這是繼2003年修訂以來,中國人民銀行法17年來的首次大修。
我們只聽說過央媽降準、降息,釋放金融信號,但還沒聽過修法律,這是怎麽回事呢?
其實央行是起到主導地位的金融機構,負責幹預和調控整個國民經濟。
所以說《中國人民銀行法》央媽是有權修訂的。
那這次修訂都有哪些重要內容呢?
目前,央媽公布了修訂草案征求意見稿,修訂內容涉及多個重要領域,包括:總則、組織機構、人民幣、業務、監督管理職責、監督管理措施、財務會計、法律責任和附則,***9章73條。
首先,數字貨幣終於有了“身份證”。
之前我給大家講數字貨幣,大家多多少少對於這個新鮮產物有壹絲疑惑,要麽就是極其抵制這種新型貨幣,大家都認為這東西不安全,老百姓(603883,股吧)可能會被坑。
但這次央行的征求意見稿中明確了:“人民幣包括實物形式和數字形式”。為發行數字貨幣提供了法律依據。
同時,征求意見稿明確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制作、發售代幣票券和數字代幣,對於違法的行為也做了處罰規定:會沒收違法所得,並處違法金額五倍以下的罰款;不能確定違法金額的,會處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款。
也就是說:任何單位、個人嚴禁制作發售數字代幣。
其次,這次加大了對金融違法行為處罰力度,罰款上限提高至2000萬元。
現在的《中國人民銀行法、商業銀行法》對違法違規行為的單位最高處罰金額僅為200萬元;反洗錢法對違規問題的單位最高處罰金額50萬元。
因為《中國人民銀行法》已經十三年沒有更新了,在十三年前,200萬算是很大的數額,處罰力度也夠,但是十三年過去了,中國經濟有了飛躍式的發展,現在再罰200萬,可以說是沒有什麽處罰力度了,這就會導致金融市場違法成本低。
這次修訂《中國人民銀行法》也是壹次查缺補漏的過程,這樣有了更大的處罰力度,違法成本提高,也能有效保護老百姓們的錢包。
還有壹點我覺得挺有意思的,前段時間馬老板在外灘峰會上的21分鐘演講,大家還都記憶猶新。當時馬雲說了壹句話我國金融沒有系統性風險,因為我國金融壓根就沒有系統。
這次《中國人民銀行法》的修訂算是給馬老板回了個話,我們在努力改進。
因為這次修訂有三個必要性:
壹是落實中央金融改革部署,建設現代中央銀行制度的需要;
二是推進金融供給側結構性改革,防範化解系統性金融風險的需要;
三是符合國際金融監管改革的趨勢。
系統都是慢慢建立的,每個系統都有bug,都在不斷的修改過程中,中國也不例外。
改革開放短短幾十年,中國經濟能發展到如此程度已是不易,我們要抱著寬容的態度,對待這件事。
人民銀行這次修訂《中國人民銀行法》,基礎就是認真跟蹤研究國際金融監管改革動態,並結合我國國情,總結其中的有益經驗進行修訂。
大家可以期待壹下征求意見後,新法規出臺的時刻!!
本文源自小司淘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