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對於普通 合夥企業 就是指的這其中的 合夥人 是普通合夥人組成的。而 有限合夥企業 則有所不同,有限合夥企業的合夥人將會按照合夥人對合夥企業承擔的責任不同來把其中的合夥人劃分為普通合夥人還有 有限合夥人 ,那麽既然是兩種合夥人所以他們對與企業所負責的事務也有所不同,有限合夥人不需要執行合夥企業事務,而普通合夥人將會執行合夥企業的事務。關於具體的合夥人,他們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或是其他的組織,而既然是合夥企業那麽就會產生相應的問題,其中合夥企業的納稅就是壹個重要的方面。 2、在合夥企業的所得分配上面,根據我們國家的相關稅法指出,合夥企業的合夥人將會按照壹定的原則和比例分配應納稅所得額。具體的分配原則就有合夥企業的合夥人根據合夥企業的生產經營所得還有其他的經營所得,按照進行合夥經營時的約定根據壹定的比例分配應納稅所得額;如果有前期簽訂的合夥經營協定中沒有明確如何分配應納稅所得額的情況,那將會按照合夥企業的全部生產經營所得還有其他經營所得,再根據合夥人的***同協商決定分配的比例確定應納稅所得額;如果協商不成功的情況下,將會繼續根據合夥企業的全部生產經營所得還有其他的經營所得,再根據實際的合夥人對於合夥企業的出資比例來確定應納稅所得額;最後如果上述的條件還沒有成立的情況下,也就是沒有辦法確定實際的出資比例的時候,還是按照合夥企業的全部生產經營所得還有其他經營所得,根據合夥企業合夥人的人數平均的計算每壹個合夥人的應納稅所得額。 3、對於合夥的企業來講,企業並不是所得稅的納稅義務人,而是以合夥企業中的每壹個合夥人來作為納稅義務人,其中的合夥人作為自然人應當繳納 個人所得稅 ;如果合夥人是法人或者是其他的組織的情況下,繳納企業的所得稅。 4、對於合夥企業的納稅還要遵循的壹個原則那就是先分後稅的原則,也就是要先計算好每壹個合夥人根據比例分配的應納稅所得額再進行交稅。關於合夥企業拿出來分配的生產經營所得還有其他的所得,包括的是企業分配給所有合夥人所得還有當年企業的留存利潤,而不包括合夥企業對外的投資所得到的相關的利息、股息的回報。還有對於個人合夥人將會按照分配的比例計算所得額,再查看應該交稅的項目,適用於百分之五到百分之三十五的五級超額累進稅率來計算個人的所得稅。 不算是合作類型的企業,還是 有限責任公司 ,壹旦已經註冊成功,其他的法人也可以成為公司的股東。對於有法人、自然人等合夥註冊的公司,在經營期間,需要由給股東按照比例,支付稅額。納稅前還需要先確定合夥企業目前的經濟活動情況,否則無法確定具體的納稅金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