芭田股份擬向激勵對象授予654.38+0827.36萬股股票期權,每股股票期權在激勵計劃有效期內可行權日有權以行權價格和行權條件購買芭田股份1股。本次激勵計劃的股票來源為公司向激勵對象定向發行股票。
本計劃授予激勵對象的股票期權數量為654.38+0827.36萬股,對應的標的股票數量為654.38+0827.36萬股,占本計劃簽署日公司總股本30456萬股的6%。
共計18273600股中,首次授予164400股,涉及的標的股份總數占首次授予時公司已發行總股本的5.398%。向預留激勵對象授予1833600股預留股票期權,預留股票期權應在計劃生效後12個月內進行後期授予。
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權行權價格為8.65元。65,438+0,833,600份預留股票期權的行權價格應在授予這些股票期權時由董事會決定。
行權安排:本次股票期權激勵計劃自股票期權授權之日起六年內有效。當前激勵計劃首個授權日起24個月後,激勵對象為可行權日內授予股票期權數量的25%;25%;25%;25%的行權比例會分階段行權。
預留股票期權授予滿24個月後,激勵對象在可行權日內30%;30%;40%的行使比例會分階段行使。
本部分為股票期權預留的第壹個行權期的行權時間終止日與首次授予的第二個行權期的行權時間終止日相同,第二個和第三個行權期的起止日與首次授予的第三個和第四個行權期的起止日相同。
行權條件:在2010至2013四個會計年度,本計劃並行進行業績考核,每會計年度考核壹次,以達到業績考核目標作為激勵對象的行權條件。年度績效考核目標如下表所示:
行使期間的績效考核目標
2009-2010第壹個行權期加權平均凈資產收益率的算術平均值不低於8%;
2010的凈利潤不低於5500萬元。
2009-2011年第二個行權期加權平均凈資產收益率的算術平均值不低於8%;
2011的凈利潤不低於6600萬元。
2009-2012第三個行權期加權平均凈資產收益率的算術平均值不低於8%;
2012凈利潤不低於7920萬元。
2009-2013第四個行權期加權平均凈資產收益率的算術平均值不低於8%;
2013凈利潤不低於9504萬元。
激勵對象行使股票期權的資金全部由自籌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