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上基金申購定價發行是指主承銷商利用證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統發行所承銷的股票,投資者在規定時間內通過與證券交易所相連接的證券營業網點以壹定的發行價格委托申購,投資者在進行委托申購時應足額繳納申購款。根據深交所2009年6月發布實施的《以資金認購方式在網上公開發行股票實施辦法(2009年修訂)》,認購單位為500股,每個證券賬戶委托不少於500股;500股以上必須是500股的整數倍,但不得超過主承銷商在發行公告中設定的申購上限(原則上申購上限不得超過網上發行總量的千分之壹),且不得超過999999500股。
網下向詢價對象詢價配售主要有兩種方式:壹種是主承銷商借助交易所網下發行電子化平臺和登記結算公司登記結算平臺進行網下發行。主要步驟如下:①初步詢價階段,詢價對象申報擬購買價格和購買數量;(2)主承銷商根據報價結果,確定發行價格(區間)和符合參與申購資格的配售對象;(3)認購階段,具有參與認購資格的配售對象應足額繳納認購款(采用累計投標方式定價的,還應申報認購價格);(4)會計師驗資,主承銷商配售股份。詳見《深圳市場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網下發行電子化實施細則(2009年修訂)》。二是主承銷商網下發行。符合發行人條件的投資者根據主承銷商公告的要求,直接向保薦機構提交認購委托。認購完成後,保薦機構根據認購結果確定有效認購和發行價格,向有效認購的投資者配售股份。在目前的IPO發行流程中,網下發行采用的是第壹種方式。
對於網下初步詢價確定的股票發行價格,網下配售和網上發行按照定價發行方式進行。股票發行價格通過網下累計投標詢價確定的,參與網上發行的投資者按照初始詢價區間上限申購。網下累計競價確定發行價格後,網上申購資金在資金解凍當日解凍,中簽投資者將獲得申購價格與發行價格的差額以及未中簽部分的申購余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