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產:是指被繼承人死亡時留下的全部個人財產和其他可以依法繼承的財產權益。
什麽可以繼承:
公民的合法收入。比如工資、獎金、存款利息、合法經營所得、繼承或接受贈與取得的財產等。
(2)公民的房屋、儲蓄和生活用品。
(3)公民的樹木、牲畜和家禽。樹木主要是指公民在宅基地上種植的樹木和在自留山種植的樹木。
(4)公民的文物和書籍。公民文物壹般指公民自己收藏的繪畫、古董、藝術品等。上述文物中如有特別珍貴的文物,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的有關規定辦理。
(5)法律允許公民擁有壹切生產資料。如農村專業戶承包的汽車、拖拉機、加工機具等。在內地投資的城鎮個體戶、華僑和港澳臺同胞擁有的各種生產資料。
(六)公民在著作權、專利權中的財產權,即基於公民作品發表而取得的稿酬、獎金,或者因利用發明創造而取得的專利轉讓費、專利使用費。
(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財產,如公民的國庫券、債券、股票等有價證券,復員退伍軍人的復員費、轉業費,公民的退休金、養老金等。
從以上情況可以看出:
如果果園是這個人生前的合法財產,屬於這個人,那麽這個人死後就可以繼承。
如果這個果園不是這個人所有,而是這個人租用的,這個人在承包期內死亡,這個果園就不能作為遺產繼承。
簡單來說:如果果園屬於這個人的私有財產,可以繼承;如果果園不屬於這個人的私有財產,就不能繼承。
所以,判斷果園是否可以繼承,關鍵點在於果園屬於誰。如果妳屬於這個人,妳是可以遺傳的。
如果不屬於,就不能繼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