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羊公司作為內蒙古的大型企業,在內蒙古有很大的影響力。許多合作社與它合作,每個人都相信這個企業的聲譽。但我們沒想到的是,它竟然利用牧民的信任,給牧民設置套路,從而讓他們背負巨額債務。多麽背信棄義的行為。企業要想更長遠的發展,就要看企業的誠信。沒有誠信,就沒有生意,更談不上企業的發展。再說了,他們這種卑鄙手段獲得的非法收入真的能長久嗎?隨著國家建設法制社會的努力,他們壓榨和安排人民血汗錢的行為必將受到法律的嚴懲,企業終將走向滅亡。
但我想說,這個套路最關鍵的還是我自己。為什麽這麽說?因為如果合作社和蒙羊公司有合同作為法律依據,牧民怎麽自己還貸?可惜因為他們沒有簽訂相關合同,導致他們後期維權困難。現在法律法規不斷完善,只有學法懂法才能保護自己。同時,蒙羊公司欺行霸市、不懂法的行為更讓我氣憤。希望相關政府能重視牧民的訴求,早日維護他們的合法權益。
無論如何,與蒙羊公司這樣的大企業相比,合作社始終處於弱勢地位。希望相關政府能處理好這件事,給牧民和所有關心此事的看客壹個交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