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嘉寧謀殺案。
佳寧謀殺案──伊巴倩之死(1983)
佳寧案歷時17年,涉案66億,訴訟費超過2億!但主謀陳松青只被判了三年徒刑,而且在拘留所呆了壹年多!然而,與案件密切相關的三個人卻離奇死亡!
壹位是溫律師,他被發現溺死在自己公寓的遊泳池裏,最後被證明是自殺。另壹位是帕克法官,他在陳松青等人結案壹年後死於塞浦路斯的壹場交
七、嘉寧謀殺案。
佳寧謀殺案──伊巴倩之死(1983)
佳寧案歷時17年,涉案66億,訴訟費超過2億!但主謀陳松青只被判了三年徒刑,而且在拘留所呆了壹年多!然而,與案件密切相關的三個人卻離奇死亡!
壹位是溫律師,他被發現溺死在自己公寓的遊泳池裏,最後被證明是自殺。另壹位是帕克法官,他在陳松青等人結案壹年後死於塞浦路斯的壹場交通事故;帕克夫人也於1993年宣布破產。印象最深的是馬來西亞裕民金融首席財務官茨城。1983,去香港查壹筆公司貸款40億。其後,他的屍體被發現棄置於大埔火車站附近的香蕉林。警方認為他是被勒死的!
原佳寧集團董事長陳松青於1983年10月與該公司董事何桂全壹起被捕,並被指控犯有詐騙罪。當時,佳寧集團負債100億。嘉寧案也是香港開埠以來最長的訴訟期。直到1986年10月才結束。陳松青承認兩項共謀詐騙2 . 8億美元的罪名,被判入獄三年。
陳松青與司法的激烈鬥爭自有創造財富的邪惡力量。,自1983年以來,多次向法院申請永久押後聆訊,使香港政府承擔了近2億美元的訴訟費。到1987年,主審法官裁定陳松青無需答辯,並以重復指控為由當庭釋放。司法部後來因誤判案件而受到批評,結果司法部於1988年辭職。法律部門沒有放棄,因為陳松青被免除了主要的指控,並繼續指控陳松青其他罪名。
在陳松青被捕之前,借錢給陳松青的馬來西亞裕民公司的助理財務經理在香港的壹家酒店被殺害,他的屍體被移到了野香蕉林。這起命案開庭前壹天,負責佳寧實業交易的律師又離奇自殺。壹名曾負責賈寧案的廉政公署調查主任,因工作壓力過大自殺。審理佳寧案的張法官辭職後第二年在塞浦路斯死於車禍。
陳松青曾經是香港財富的神話。他在1972年從新加坡來到香港,但他只是壹名工程經理。1979年,他謊稱從馬來西亞裕民金融借了壹大筆錢,隨即宣布收購壹家上市公司,改名佳寧企業,推高股價,隨即開始滾雪球,以錢生錢。
1980年,他以10億港元買下中環金門大廈,半年後以17億港元賣出,轉手賺了7億,令香港投資者瘋狂。佳寧集團的股價在兩年內翻了壹番,業務包括房地產、航運和旅遊。1982年,香港未來危機出現,佳寧之死戳破了肥皂泡,導致負債累累。1983年,佳寧被停牌清算,但很多財務公司和銀行都無法收回債務,更不用說跟風的小股東了,他們的股票變成了廢紙。他們認為廢紙可以變成金子。
Hulida WarrickReid原籍新西蘭,曾任香港律政署副律師。她在香港法務部工作了14年。1989年,她被廉政公署指控財富與官方收入不相稱,次年被判入獄8年。在擔任副法律專員期間,他接受了1240萬元的非法資金,作為不起訴的代價。被捕後,他充當汙點證人,指證其他腐敗同謀,其中13人被判處壹年監禁。Julida於1994年出獄,並被驅逐到新西蘭。不久後,他因涉嫌提供偽證再次被起訴。
八、秀茂坪焚屍案
16歲的受害者盧誌偉,被壹群同行認為背叛了所有人,於是被非法囚禁,受到壹系列“家法”,包括人力打樁機等。最後盧誌偉重傷不治身亡。施暴者甚至將屍體焚燒,遺棄在垃圾房。後來,其中壹個被打的目擊者在醫院向警察透露了案情,於是他揭發了這個案子。
1997年5月14日晚,年僅16歲的盧誌偉成為壹幫冷血同夥的目標。無奈,肉在砧板上任人宰割,無助求救。經過三個小時的非人待遇,他在第二天黎明前結束了短暫的生命。涉案兇手有十四人,但讓人感到心寒的是,他們作案時都不滿十八歲!案發前,住在秀茂坪的輕度智障男子三叔就受到這個團夥的欺負。事後,他們懷疑是雞慫恿他三叔報警,於是轉移註意力,殺了雞。
在與死神的約會上,有人用各種新花樣打雞,包括讓人毛骨悚然的“人肉打樁機”;有些人甚至出去尋找新武器增加刺激,甚至原本在壹旁的女生也加入圍攻,對死者毫不留情;這壹切都說明他們的世界充滿了暴力,有壹套獨特的道德標準!
主審法官王建球曾將這起謀殺案描述為令人震驚的罪行,並將幾名主犯描述為惡毒、不人道和極其殘忍的暴力行為。他還認為首領傅是壹個沒有同情心、無藥可救的危險青年。另壹方面,被判謀殺罪的* * *黃金寶在入獄前曾說,小雞的死是意料之外的,因為他的叔叔以前被所有人打過,他還能活下來!
在暴力和無知之間,這些年輕人嚴重剝奪了阿吉的生命。他們沈迷於充滿英雄主義的漫畫世界,認為人是殺不死的!另壹方面,他們以社團的形式組成了壹個黨派,把被視為“25歲”的雞當成了家法。有壹個場景,打雞的過程是其中壹個人背壹首詩,上面有每個人的名字,念到名字,誰來打雞。整個挨打的過程就像壹場瘋狂的遊戲。
當人們發現雞的呼吸越來越弱時,就漸漸焦慮起來。主犯之壹誌偉急中生智祈求關帝保佑妳的雞不死,而另壹個甚至打算找個黑市醫生回來救他。但是為時已晚,因為雞已經死了,所以他們必須設法處理掉雞的屍體。
他們的方法是用紙箱裝屍體,運到秀茂坪32棟的垃圾房焚燒。但在此之前,他們把腐蝕性液體倒在阿吉的臉上,讓人無法辨認屍體的樣子。最後,他們甚至把燒過的遺體丟進垃圾車,運到垃圾填埋場。雞就這樣憑空變大了...但地球的正義漫長而緩慢,這起看似天衣無縫的殘忍焚屍案終於在證人叔叔的舉報下曝光了!
該案件於6月1999 1日審理,被告石子堅成為汙點證人,幫助警方破案。結果,6名主犯被判犯有謀殺罪,其中4人被判終身監禁。直到去年7月中旬,6名被告上訴要求推翻定罪。結果,第三名被告麥家豪成功從殺人罪改判重傷罪,從26年有期徒刑到7年有期徒刑,而其他4名被判無期徒刑的少年則被法官王建球判處有期徒刑,最低刑期從22年到25年不等。
法官王建球承認,當初對他們判刑時,由於壹時疏忽,沒有依法給予他們最低刑期,而是判他們無期徒刑。但他也重申,文明社會絕不允許如此殘暴的罪行發生,應該對被告處以有威懾力的刑罰,否則屍骨將被覆蓋!而這些年輕人也為自己的罪行付出了沈重的代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