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津法律詞典》解釋說:“信用是指承諾在未來而不是在獲得或提供商品或服務後立即支付報酬的做法。”
貨幣銀行學對信用的解釋是:“信用的範疇是指借貸行為。這種經濟行為的特征是以回收為條件的支付或以返還義務為條件的取得;而且,出借人之所以出借,是因為他有獲得利息的權利,後者可能會借,是因為他有支付利息的義務。”
隨著人類歷史的發展,“信用”壹詞已經包含了極其豐富的內涵。它可能是人類理解中最復雜、最難以捉摸的概念之壹。“有些東西只存在於人的頭腦裏。在所有這些東西中,沒有什麽比信用更古怪、更微妙的了;信用從來不是強迫的,而是自願的,靠的是期待和擔心這樣的感情;信用往往不努力就自己出現,總是無緣無故消失;而且,信用壹旦喪失,就很難完全恢復...信用非常類似於,而且在很多場合下,人們通過管理國家的智力和勇敢以及在戰場上的指揮所能贏得的聲譽和名聲。壹個精明的政治家,壹個傑出的船長,會因為壹些不幸的意外、壹時的失誤或運氣不好而失去名譽和愛情,但只要他有傑出的才能和真本事,他的名譽遲早會恢復的。同樣,信用雖然會暫時黯然失色,舉步維艱,但只要有可靠堅實的基礎,壹定程度上是可以恢復的。”對於信用的真正含義,不同的人有不同的看法,可以從不同的角度去探討。通常意義上,我們至少可以從四個角度來理解“信用”。
首先,從倫理的角度來看
從倫理角度理解“信用”,其實指的是壹種“信守承諾”的道德品質。
日常生活中人們所說的“誠實”、“守信”、“守信”、“守約”、“君子壹言,駟馬難追”等,其實就反映了這個層面的意思。從這個角度來說,信用對壹個國家、壹個民族非常重要,因為壹個社會講信用,才能形成良好的社會“信任結構”,而這種信任結構是壹個社會正常運轉的重要基礎。人們會發現“相互信任就像服從、善良、友誼和交談壹樣,是連接和維系壹個國家人民的不可或缺的條件”,齊默爾也指出:“沒有人們所享有的普遍信任,社會本身就會崩潰。.....現代生活基於對他人的誠實信任,這遠比人們通常意識到的重要。”可以說,沒有壹個社會不在倫理層面強調和贊美信守承諾的道德。在中國,崇尚信用的風尚已有幾千年的傳統。“信”字在《論語》中出現了38次,雖然頻率低於仁(109次)和禮(74次)。但高於大多數描述道德規範的詞,如善良(36次)、仁義(24次)、尊重(21次)、勇敢(16次)、羞恥(16次)。比如:“自古有死,民無信不立”;“大德不為官,大道不為器,大信不為左右”;“言必行,行必果”,“與中國人交朋友,止於信仰”等等。在西方社會,信守承諾也是人們追求的主要道德軸心,聖經中關於信用和信任的詞語出現了數十次。
從企業的商業倫理角度看信用的意義,Diggio。提供了壹種獨特的見解:他認為,誠信行為既指與自己所接受的最高行為規範相壹致的行為,也指給自己加上倫理所要求的規範的行為。他指出,誠信行為的最大特點是道德規範是“自我強加和自願接受的”,因此對於企業“不道德神話”這壹主體,“應強調商家及其高層的自律”。更重要的是,他限定了誠實行為的範圍,至少倫理上的“無可指責的、正當的正價值”應該是最低的道德底線,也就是說“企業自身接受的最高行為準則”至少應該低於這個底線。
第二,從經濟角度來看
從經濟學角度理解“信用”,其實指的是“借”與“貸”的關系。信用實際上是指“在有限的時間內獲得壹筆錢的預期”。當妳借了壹筆錢,借了壹批貨(賒銷),其實就相當於從對方那裏拿到了壹個“限時信用額度”。妳之所以能從對方那裏拿到這個“限時授信額度”,多半是因為對方信任妳,有時候也可能是出於戰略考慮等因素。從經濟學角度理解信用有著豐富的層次,至少可以從國家、銀行、企業、個人來理解。
國家信用至少包含兩層含義。壹是國與國之間的借貸關系,即所謂的主權債務,如80年代著名的布雷迪債券和美國對拉美國家的貸款,中國對亞非部分國家和地區的低息貸款,日本海外協力基金貸款,世界銀行貸款等。其次,表現為國家政府與本國企業和居民之間的借貸關系。政府發行國債,企業和居民購買。這其實就是政府先向企業和居民借壹筆錢,然後投資,到期還本付息。
銀行、企業、個人之間的信用是相互的。銀行需要從企業和個人那裏獲得信用,也就是向企業和個人借錢,這是其生存的根本。同時,企業和個人也需要從銀行獲得信貸,企業可以用來解燃眉之急或投資擴張;個人可以用它來滿足緊急需求,提高生活質量。
企業和個人之間的信用主要體現在兩個方面。壹種是商業信用(又稱貿易信用),也可以叫B-B信用,主要指企業之間的非現金交易,也就是人們常說的賒銷。不要簡單的把賒銷看成壹些有形的商品,比如汽車零部件供應商提供的壹批零部件;其實也可以是項目。比如建築公司已經完成了壹棟樓的施工,工程款還沒有全部收回。此時,建築公司不僅已經支付了這棟樓的預付資金和材料,還支付了施工過程中的人工;甚至可以是壹些無形的服務和智力產品,比如管理咨詢公司提供的咨詢服務。二是企業與個人之間的信用,也可以稱為B-C信用。這種形式的信貸在我們的日常生活中非常普遍。比如我們的手機消費,通常是壹種信用消費。我們總是這個月交上個月的費用,中國移動甚至可以允許妳拖欠兩個月的話費。
第三,從法律角度來看
從法律角度理解“信用”,其實有兩層意思。第壹,是指當事人之間的壹種關系,但如果當時沒有交付“合同”規定的雙方權利義務,有壹個時間差,就有信用;第二層含義是指雙方根據“合同”所享有的權利和承擔的義務。
理解這個層面的信用有兩點。第壹,這個“合同”可以認為是狹義的經濟合同,從兩個企業之間的供貨合同,到兩個國家之間上億元的債務;也可以看作是廣義的社會契約,比如妳和父母之間的契約關系。妳的父母有義務把妳撫養成人,妳也有義務贍養父母。第二,這個“合同”的另壹個非常重要的特點,也是合法信用的必要條件,就是不立即交付。如果權利和義務同時實現,那麽就不構成信用,兩者之間必然有壹定的時間差,才會出現信用。
第四,從錢的角度
在信用創造學派看來,信用就是金錢,金錢就是信用;信用創造貨幣;信用形成資本。
貨幣金融學中有壹個重要的學派,即18世紀開創的“信用創造學派”,19世紀以麥克魯德、韓為代表,20世紀以熊彼特為代表。在這個學校眼裏,信用就是金錢,金錢就是信用。約翰?老說:“信用是必要的,有用的。信貸數量的增加與貨幣數量的增加具有相同的效果,即它們也可以產生財富和繁榮商業。”通過銀行創造的信用可以增加壹年的貨幣量,遠遠超過十年的交易量。所以法國要想富,真的要轉向信用;否則,與其他使用信用的大國相比,法國即將陷入積貧積弱的境地。”“只要貨幣富有,就能創造壹個國家的繁榮;只要有信貸便利(他主要指銀行等。),可以供給充裕的貨幣,給經濟壹個初步的沖擊;依靠這種影響,我們可以為法國創造大量的財富。“約翰?洛維的基本邏輯是:貨幣就是財富——貨幣不壹定是金銀,但以土地、債券、股票為擔保發行的紙幣是最好的——紙幣是銀行的壹種信用——銀行通過供應這種信用可以提供豐富的貨幣——給經濟壹個最初的沖擊——依靠這種沖擊,國家可以富強;簡而言之,信用就是金錢;金錢是財富和資本。
麥克魯德在他的《信用論》中指出:“人們用商品和服務與人交換金錢,金錢既不能用於食物,也不能用於住所,但人們願意用他們的商品和服務交換金錢。為什麽?就是因為錢可以在妳需要的時候換到妳需要的東西。所以,金錢的本質無非是向別人索取商品和服務的權利或符號,其實是壹種信用。”"因此,金銀貨幣也可以正確地稱為金屬信用. "馬克路德認為信用和貨幣的本質是壹樣的,信用的創造是貨幣的增加,可以統壹在“貨幣”的概念下,但它們在程度上是不同的:(1)信用只有單壹價值,但貨幣有多數價值或壹般價值,信用只是對某人的請求權,而貨幣是對壹般物品的請求權;(2)信用只有特殊的不確定價值(因為債務人死亡或破產,信用變得壹文不值),而貨幣具有持久的價值。
韓是公認的信用創造理論的代表人物。他在1920發表了《銀行信用的國民經濟論》,影響很大。他認為信用就是貨幣:“出於支付的目的,從法律的角度來看,壹個人轉讓給另壹個人的支票或存款自然只是壹種兌換貨幣的憑證,但從經濟學的角度來看,只要它需要兌換成當地貨幣來完成貨幣的職能,它就不僅僅是壹種兌換貨幣的憑證,實際上就是貨幣本身。”“只要是可靠的,任何人都能接受的,從銀行贖回錢的憑證,就當錢流通。”韓的理論重點在於闡明信用可以形成資本。他認為,信用越多,利率越低,生產的資本品越多,可以形成的資本就越多;相反,信貸越緊,利率越高,生產的資本品越少,資本就不容易形成。他的著名命題是:“資本形成不是儲蓄的結果,而是信用提供的結果。”“如果需求是生產的首要因素,那麽信貸供應就是資本形成的首要因素。沒有信用,就不能生產資本品,所以資本形成是不可能的。信貸供給可以引起資本形成,就像需求引起生產壹樣。”
熊彼特指出:“壹個更有用的方法可能是從信用交易入手,把資本主義金融看作壹個清算系統,它抵消債權債務,把差額轉移到下壹期——使‘貨幣’支付成為壹個特例,沒有任何特別的根本重要性。換句話說,在實踐和分析上,信用貨幣理論可能優於貨幣信用理論。”
其他著名經濟學家也發表了類似的評論。羅賓遜夫人曾明確指出:“貨幣實際上是壹個信用問題。”瑞典學派的代表人物韋奇塞爾也認為:“嚴格地說,我們可以得出這樣的結論:所有的貨幣——包括金屬貨幣——都是信用貨幣。這是因為直接推動價值發生的力量總是在於移動工具接受者的信心,在於他相信通過這個可以獲得壹定數量的商品。然而,紙幣只享有純粹的地方信用,而貴金屬或多或少在國際上被接受。但壹切只是程度問題。”
信用的基本形式
下面將根據信托對象的分類標準來說明信用的基本形式。
1,公共* * *信用
公共信用又稱政府信用,是指壹個國家的各級政府舉債的能力。政府需要巨額資金為人民提供各種服務,如國防、教育、交通、醫療和社會福利。然而,政府稅收的增加往往趕不上支出的增加,因此政府每年都有巨額赤字。為了彌補財政赤字,政府發行或出售各種信貸工具。這些信貸工具代表了政府對持有人的承諾,即在未來償還貸款。這種償還債務的承諾來自公共當局,因此被稱為公共信用。
以美國為例,美國政府分為三級:聯邦政府(中央政府)、州政府和地方政府(包括市政府和縣政府)。各級政府每年都要向外借錢,以滿足各種巨額支出。
聯邦政府的財政出售下列信用工具來借錢和籌集資金:期限為1年的稱為國債;期限為1年至10年的稱為國庫券;期限超過10年的國債稱為國債。因為聯邦政府有強大的經濟做後盾,信用良好,所以這些證券發行後,不僅美國人,外國人甚至外國政府都爭相購買。
大多數州憲法規定州政府年度預算不能出現赤字,以滿足州憲法規定的財政平衡要求。盡管如此,在特殊情況下,州政府往往應付不了預算,不得不發行債券來籌集資金。只是因為州政府和地方政府財力有限,信用風險高,發行的債券不像聯邦政府債券那麽好賣。
2.公司信用
企業信用壹般是指壹個企業法人授予另壹個企業法人的信用,其本質是賣方企業對買方企業的貨幣貸款。它包括在制造企業的信用管理中向具有企業性質的客戶賒銷產品。在賒銷產品的過程中,賒銷方通常是材料供應商、產品制造商和批發商,而買方是賒銷產品的受益者。他們是各種企業客戶或代理商。買方以自己企業的名義獲得賣方授予的信貸。企業信用還涉及商業銀行、財務公司等金融機構對企業的信用,以及即期匯款支付、預付貨款以外的貿易方式產生的信用。
銀行也是壹種企業,是專門做信貸的企業。銀行信貸是商業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給予企業或消費者的信貸。在賒銷產品的過程中,銀行等金融機構為買方提供融資支持,幫助賣方擴大銷售。商業銀行等金融機構以貨幣形式向企業發放信貸,貸款和還款方式的確定以企業的信用水平為依據。商業銀行會要求抵押或質押作為不符合其信用標準的企業的擔保,或者由擔保公司為這些企業提供擔保。後壹種情況本質上是擔保公司向申請貸款的企業提供信用,是壹種特殊的信用形式。
3.消費者個人信用
消費信貸是指以承諾未來付款為條件的商品或服務的交易關系。事實上,消費信貸作為市場經濟中的交易工具有著悠久的歷史。二戰後,科技突飛猛進,生產力大幅度提高。為了銷售商品,商人設計了許多創新的營銷方式,如分期付款、信用卡、信用卡等。消費信貸的出現擴大了市場規模,使消費者能夠提前享受自己想要的東西。
如果以信用的目的為標準,消費信貸可以進壹步分為零售信貸和現金信貸。
(1)零售信貸
零售信貸是指零售商賒賬向消費者提供產品和服務,是消費者直接用來從零售商處購買最終產品的交易媒介。這樣企業或零售商增加了銷量,贏得了更多的消費者。在現代市場經濟條件下,零售信貸已成為市場競爭的壹種手段。
在零售信貸中,可分為循環信貸、分期信貸和服務信貸。
循環信貸是零售商和消費者之間的協議。根據協議,零售商允許消費者在事先約定的限額內,通過信用交易購買各類商品。
零售分期信貸的特點是先要求受托人支付首付款,然後在壹定時間內按期支付固定金額,直至貨款全部付清。與循環信用不同,它也被稱為封閉信用,因為消費者必須與企業簽訂銷售合同,信用交易將在余額支付後自動終止。
專業服務信用是指專業服務提供者向消費者提供的短期信用,是指消費者可以提前獲得專業服務,並在收到賬單後支付。專業服務信貸類似於上述循環信貸,只是專業服務取代了實際貨物。
(2)現金信貸
現金信貸就是現金貸款。當消費者因各種原因需要現金時,可以向金融機構申請貸款。消費者獲得現金,信貸主體是金融機構。現金信貸比零售信貸好得多:零售信貸將交易限制在特定商品上,而現金信貸使消費者能夠購買任意商品,用途更廣。
現金信貸和零售信貸壹樣,由於還款方式不同,可以分為分期貸款、單次支付貸款和通用信用卡。
分期貸款是壹種貸款協議。約定借款人未來以固定、定期的方式償還貸款。借款人必須提供收入和財務穩定的證明,以便貸款人對借款人未來的貸款償還有信心。
單次支付貸款是壹種短期貸款,貸款期限通常短於1年,並規定在期限結束時,借款人應壹次性還清所有貸款。
通用信用卡由銀行、財務公司或大公司的財務部門發行,是發卡公司對持卡人預先核準的貸款憑證。這種貸款通常有信用額度,即持卡人使用信用卡購買商品或支付費用的最高限額。
信用的產生和發展
私有制出現後,社會分工不斷發展,大量剩余產品不斷出現。私有制和社會分工使工人占有不同的勞動產品,剩余產品的出現使交換成為可能。
隨著商品生產和交換的發展,商品流通中出現了壹個矛盾——“壹手交錢,壹手交貨”的方式,由於客觀條件的限制,往往很困難。例如,當壹些商品生產者出售他們的商品時,購買者可能沒有錢購買,因為他們的商品尚未售出。
於是,延期付款的賒賬方式應運而生。賒銷意味著賣方對買方未來付款承諾的信任,意味著貨物交付與價值實現的分離。這樣,買賣雙方除了商品交換關系之外,還形成了債權債務關系,即信用關系。當賒銷到期並付款時,貨幣就不再起流通手段的作用,而只起支付手段的作用。這種支付是單方面的價值轉移。正是由於貨幣作為支付手段的功能,商品在交付後才能獨立實現其價值,從而保證信用的履行。整個過程本質上是壹種不同於實物交易和現金交易的交易形式,即信用交易。
後來,信用交易超出了商品交易的範圍。作為支付手段,貨幣本身也加入了交易過程,借貸活動應運而生。從此,貨幣的運動和信用關系聯系在壹起,從而形成了壹個新的範疇——金融。現代金融業是信用關系發展的產物。在市場經濟發展初期,市場行為主體大多以延期付款的方式相互提供信用,即商業信用;在市場經濟比較發達的時期,隨著現代銀行的出現和發展,銀行信用逐漸取代商業信用,成為現代經濟活動中最重要的信用形式。
總之,信用交易和信用制度是隨著商品貨幣經濟的不斷發展而建立起來的;此外,信用交易的出現和信用體系的建立促進了商品交換和金融工具的發展;最後,現代市場經濟已經發展成為建立在復雜信用關系基礎上的信用經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