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時期的戰爭主要是為了爭霸和宣示國威,春秋時期的戰爭幾乎不涉及欺騙手段的使用(只有晉人在秦的闞之戰和的城濮之戰中使用了欺騙手段)。當時人們甚至在格鬥時也講究奧運精神。但是到了春秋末期,戰國初期,因為戰爭的性質發生了變化,變成了以兼並為主的戰爭,破壞會更大,所以各國都學會了用欺騙的手段來戰勝敵人,以保存實力。
根據春秋時期的史實,戰爭儀式不僅存在於春秋時期,而且作為壹種“國際戰爭法”被當時的交戰各方所掌握和遵循。戰爭禮儀貫穿於戰爭的每壹個階段,起到約束人們行為的作用。,《漢授藝術史》和文獻記載的155件軍事大典《司馬法》,至今僅存5件,大部分已失傳。但從現存的五篇文章中,仍可窺見當時的軍禮(戰禮)。如書中“仁”:“古人以仁為本,義之治,謂之義。”“古人以百步跑,縱隋不過三宅,以禮為基;不窮則不能憐傷,能明其意;於壹鼓,顯其信也;為正義而戰,不為利益而戰,是為了明確其意義。”《天子之義》說:“古之國不可入軍,軍容不可入國。”“古人不遠矣。”“古人有智,君王有智,百姓有德,百姓有善。”這種東西應該算是司馬兵法中出於“大夫追古”的部分。司馬法保留了古代戰時雙方應遵守的規則,即戰爭之禮。是我國現存軍事書籍中反映商周、春秋以前軍事思想、作戰特點和軍事制度實際情況最詳盡、最充分的軍事典籍。可謂是早期戰爭理念、作戰方式和特點的歷史縮影,使我們看到了三代戰爭的基本原理。正是因為書中保存了大量的古代軍事儀式,班固在《漢書·藝文誌》中記載司馬法時,才出兵入禮家。然而,春秋時期是壹個重要的時代,在這個時代,我們社會的各個方面都發生了壹系列巨大的變化。戰爭也進入了壹個新的階段,主要表現在戰爭規模的擴大、戰爭方式的改變和作戰指導的進步。當時壹些戰爭導演開始更加堅決地拋棄古代戰爭儀式的束縛,不再追求節操,現實中的利益成為他們唯壹的目的。再加上時間的推移,國與國之間的宗族關系日益疏遠,戰爭儀式不再被重視。春秋末期,隨著合並戰爭的需要,常備軍和職業軍官相繼出現,戰爭規模不斷擴大。此外,戰爭的直接目標是摧毀敵國,以便占領其他國家的土地和人口。所以戰爭變得越來越激烈和殘酷。據《孟子·離婁》記載,“爭地而爭之,殺人以利;爭城,殺城”可見壹斑。於是,戰爭的儀式逐漸退出歷史舞臺,被人們遺忘。正如顧所指出的:“春秋時期尚尊禮信,而七國從來不說禮信。”
春秋中期以後戰爭最大的新特點是當時作戰指導思想的根本變化。這就是軍事活動領域中普遍流行的“奸詐”戰術原則。過去“堅守陣地,活在壹邊,戰鼓不欺”的開陣戰術被全盤否定,突破了所謂“正道”的束縛,成為戰鬥力、膽識、智慧的較量。對此,班固在《漢書·藝文史·戰爭史略》中說:“自春秋以來,至於戰國,則出其不意地中了埋伏,化為詭詐之兵。”社會呼喚新的戰爭藝術,以適應變化了的客觀形勢,更好地指導戰爭。孫子兵法就這樣產生了。它明確提出了新時期戰爭的本質,如“兵亦狡”,“以半援擊之以利”,“兵袖手旁觀詐,以利動,以離變”,這是孫子對戰爭本質特征的深刻認識。與之前的司馬發大相徑庭,他們之間確實有著不可逾越的鴻溝。